章子怡否认“陪睡案”私下和解 今将最终判决

【新唐人2013年12月17日讯】12月16日有消息称,章子怡已经和被控媒体及记者达成私下和解;但章子怡很快于16日下午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开否认了私下和解的说法,并宣布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的控告《苹果日报》、《壹周刊》诽谤案己方胜诉。

12月16日“鲁国平先生”在网上爆料称,章子怡“陪睡官司”双方已悄悄和解。该消息还引用律师的话直指“和解是因为有‘部分’讯息正确”。

当天下午当地时间4:50,章子怡在微博上公开回应称:“此事我们早就有了明确的态度,也绝不会妥协。所谓的‘双方已悄悄和解’所谓‘某律师’说的话都是不实报导。我方将于12月17日发布美国联邦法庭的最终判决。任何媒体及个人,胡编乱造以讹传讹,我方必追究其法律责任。”

去年,章子怡被曝在过去的11年间,靠“陪睡”高官至少赚进了7亿元人民币。消息并称章子怡因涉嫌与高官、富商存在不当性交易而一度被禁止出境。

消息传开后,章子怡委托律师团队发起了系列跨国诉讼,其中包括在洛杉矶控告“博讯新闻网”的美国母公司China Free Press(CFP)及报道记者孟维参诽谤、侵犯隐私、刻意干预可预期经济获益;以及在香港控告壹传媒旗下《苹果日报》、《壹周刊》未经查证即转载来源于“博讯新闻网”相关报导而对章子怡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等诉讼案。

2013年11月29日,章子怡民事控告《苹果日报》、《壹周刊》诽谤案率先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内庭聆讯。章子怡律师鲍永年出庭参加聆讯,要求高院剔除被告的抗辩书,并直接评估章子怡应得的赔偿。经过审理,高院裁定章子怡一方胜诉,准许剔除被告抗辩书的申请。

据《新浪娱乐》报导,尽管被告一方坚持认为案件涉及事实争拗,社会道德标准与以往不同,对章子怡的报导字眼是否诽谤应交陪审团决定,但聆案官认为从涉案报道字面而言,其内容明显已属诽谤,被告根本没有提出合理争辩,故下令剔除被告的抗辩书,令章子怡先胜一仗兼可得讼费。聆案官给予被告最后机会,准被告在二十一日内提交新抗辩书,若被告未能提交或法庭不接纳其新抗辩理由,法庭届时将直接判被告败诉。

此外,章子怡在美国和台湾进行的诉讼,近期也将陆续有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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