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执行主席吁中国开放互联网 尊重言论自由

【新唐人2013年11月5日讯】(自由亚洲电报导)互联网搜索引擎巨头谷歌公司(Google Inc.)执行主席日前表示,他为中国当局最近加紧对网络言论的打压而感到担忧,并呼吁中国开放互联网,尊重民众的言论自由。他还表示,如果中国(共)当局不改变目前的新闻检查制度,谷歌就不会重返中国大陆。

美国谷歌公司执行主席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 11月4日在接受香港《南华早报》采访时表示,他对中国大陆当局前不久出台的、有关互联网信息“转发500次入罪”的司法解释感到担忧。他呼吁北京中央政府尊重民众的思考和表达自由,因为只有在能够自由思考和自由表达的情况下,才可能有创新。而创新正是中国经济进一步增长所需要的一个关键因素。

谷歌公司执行主席施密特还表示,谷歌强烈主张网络自由。中国当局有关网络谣言“转发500次就入罪”的司法解释意味着,任何人发帖之前都必须考虑自己是否可能犯法。因此人们不再敢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或发出自己的声音。若中国当局想要避免陷入“中等收入的陷阱”,就必须在国内营造一个开放的气氛,允许人们享有言论自由

他说,谷歌公司在中国大陆的服务因为当局的打压而转往香港。目前,中国大陆对互联网信息的限制和封锁,导致谷歌在中国大陆的搜索和电子邮件服务无法顺利进行。这种做法也不利于中国大陆的学术研究。

对此,致力维护网络自由的美国民间组织“电子前沿基金会”的吉里安-约克女士表示,

“我认为,谷歌公司的确以实际行动体现了自己的原则。他们在试图推动中国的言论自由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也投入了很多资金。但我们也希望看到,谷歌在推动中东地区的确,也能更多地介入推动那里言论和信息自由的工作。”

今年9月初,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推出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五百次以上的,其创作者有可能受到刑法处置,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是中国大陆为控制所谓的互联网“谣言”而作出的第一个司法解释。中国官方媒体最近还不断强调要“占领新媒体高地”。

旅美人权活动人士刘青表示,谷歌公司的宗旨是 “不作恶”,它多年来也一直在为推动信息和言论自由而努力,甚至不惜退出中国大陆这个巨大的市场:

“谷歌的创始人曾说过‘不作恶’,意思就是说,不会为了赚钱而与专制政权合作。谷歌为了保持这个原则而退出了中国市场,就是因为它不愿意为了迎合中国政府打压信息自由的要求和做法,而宁可退出中国这个市场。不但如此,现在它又推出能够让专制国家里网民翻越互联网火墙的软件等。”

谷歌公司执行主席施密特还表示,同其它许多新兴经济体一样,中国目前面临三个严重问题:1, 人口的迅速老龄化,年轻人口不够;2,中国经济面临全球化问题,印尼、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在未来10到20年将取代中国的世界工厂地位,跨国公司也将随之迁往成本更低廉的国家;3,中国经济增长面临自动化问题,随着智能机器人的升级,越来越多工厂将减少聘用工人,机器人每天可工作24小时,人类却不能。中国必须处理好这三个问题,而这是非常艰巨的挑战。

中国官方新华社最近报导,国家主席习近平上周发表讲话表示,有信心中国经济可以持续健康地发展,不会落入“中等收入国家的陷阱”。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一个国家从低收入水平迈向中等收入水平之后,经济增长出现停滞,难以进一步增长到高收入水平,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南非和巴西被认为是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的两个典型国家。

谷歌公司的执行主席表示,自从他们离开中国大陆以后,中国的新闻检查问题明显恶化。如果这种情况不发生改变,该公司就不会返回中国大陆。

谷歌公司今年10月22日宣布,将启动一项保护新闻机构和人权组织免遭网络攻击,突破网络封锁的项目,以支持全球的网络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谷歌同时宣布,准备推出一个能突破政府审查和监控的新软件uPro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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