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夏俊峰案本可“协商解决”

【新唐人2013年10月15日讯】暴政能轻巧抹去一个被压迫阶级的代表符号,但抹不去严酷的现实。在法脉准绳全然荒废的暗夜,压迫阶级和被压迫阶级的代表符号一直层出不穷。夏案引发热议,究其实质乃被压迫阶级对压迫阶级不平则鸣的情绪释放。独裁万恶,压迫阶级竟拥有杀人无需偿命,至多“协商解决”的特权!

当局给出的牌理是:只要有政法委给罩着,只要能摆平宣传部,“法治国家”就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协商解决”的。哪怕是在光天化日下杀人,一样能“协商解决”。由政法委牵头运作,由宣传部“统一宣传口径”,给遇害者家属象征性丢出几枚铜板,就能掩盖罪恶,强行“协商解决”。

花季学子廖梦君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当局指鹿为马“统一宣传口径”,不抓凶手只谈钱,“协商解决”;丈夫“自己撞死”在佛山的罗双红,四处奔走呼告,当局不抓凶手只谈钱,“协商解决”;高莺莺惨烈而去,当局也是不抓凶手只谈钱,逼迫高父“协商解决”……

谁能给出一个确切的数据,在这个漫漫长夜,在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法治国家”,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到底被强权强暴了多少回?到底有多少惨烈遇害的冤魂得不到一个起码的公道?到底有多少杀人犯逍遥法外?到底有多少肮脏的交易在形形色色的保护伞下,年复一年堂而皇之地进行……

寄望一党独大的荒庙会“依法治国”,比奢望母猪会上树,要来得更为幻灭。气数将尽的邪党脸都不要了,岂会要法治?看看行号卧泣在“天子脚下”的冤民是怎样的一种惨状,看看倚官挟势者在各地汹汹逼向草民的凶狂……只要匪党还稍微要一点脸面,这荒野也不至于成时下的这副模样!

既然荒庙里已是不要脸了,浑然苍苔蠹壁,基本不讲了法理、人性和道德,而且在各种血案面前演练“协商解决”竟至驾轻就熟,经验丰富,那么何妨多“协商解决”一次?法律不是一直沉睡的吗?那么在夏俊峰案中,就让它再沉睡好了。依样画葫芦,把夏俊峰案一样“协商解决”,即可。

“协商解决”夏案符合当局的惯有逻辑。不就是一条人命几十万元的价码吗?两个城管的价码也就百来万,即使夏家拿不出“协商费”,国人在残酷的压榨下,聚沙成塔,该不难帮夏家凑齐这数目。那城管的父亲“死要钱”,国人多凑点,满足他就是。当局何至于自投“司法杀人”的烤炉?

夏案可“协商解决”,这有前例可循:魑魅魍魉搞子代父“过”,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教书育人之地,以天下最残暴的手段虐杀作家无辜的孩子,政法委都能牵头进行强权压迫,予以“协商解决”,为何一介贩夫夏俊峰抗暴若当年之“开国元勋”,撂倒了两个城管,就不能“协商解决”?

高官夫人卷入谋杀能免死,这在一定程度上或也是“协商解决”的结果,被免死者在“神圣的法庭”上能给予司法“尊重生命”之表彰,夏俊峰就是再不善言辞,类似的感恩话该也会说吧?谋杀案较之夏案在性质上,要恶劣千倍万倍,可两案的判决间隔时间甚短,判决结果却存在天壤之别!

“协商解决”夏案,凸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无数次不讲了法律,那么以后法律也可以完全不讲;“协商解决”夏案,能让为非作歹的城管有所收敛,以后在街头不杀人或少杀人;“协商解决”夏案,体现司法之“人性化”;“协商解决”夏案,不会在人心中播撒下革命的火种……

若细细罗列下去,“协商解决”夏俊峰案的“好处”举不胜举,但非常遗憾,当局的脑子这回又进水了,竟将“协商解决”的法宝束之高阁,完全无视夏案发生的大背景和小背景,不由分说以冰冷的判决书消灭了抗暴英雄夏俊峰的肉体,以至舆论大哗,构成“司法杀人,再添血债”的硬伤。

处死夏俊峰是对全社会的再次撕裂。一党独大的党国,给公权的横行不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在处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党天下无德无能,就连一碗水都端不平,荒野族群就此被撕裂成“我们”和“你们”,愈演愈烈的阶级对立在中国社会已确真存在,杀夏俊峰无疑扩大了这种撕裂和对立。

命案当前,把玩司法魔方和宣传魔方的当权者们,往往因人而异,裁决的标准和处理的方式非常简易,不外乎首先站队,先看清被杀的那一方是“你们”还是“我们”。若是“我们”,是可忍孰不可忍,非得法治;若是“你们”,对不起,大不了“统一宣传口径”,大不了“协商解决”嘛。

这就是它们的“法治”,这就是兽群一而再、再而三所演绎的牌理,哪怕“反腐”的雷声已响彻云霄,类似的司法腐败也并没有明显的收敛,以公权为依托的杀人犯、包庇犯、整人犯、抢劫犯们照样安之若素,百姓就是行号卧泣在皇城,也还是只能自舔伤口,在茫茫夜色中苦苦地等待天亮。

民主是个好东西,但独裁又怎能舍弃?独裁让两脚兽们拥有了为所欲为的特权,可以抱团贪腐,可以公然杀人、整人和抢人,可以看人下菜,可以逼迫得天下苍生乞哀告怜,走投无路,还显得十分牛逼的样子……在这样的荒野你还活着,还没被“统一宣传口径”被“协商解决”,三生有幸!

既如此,还有什么屏障能阻挡社会舆论普遍同情夏家?既如此,还有什么篱笆能隔离杨佳、夏俊峰、钱明其等等,以自己最原始的方式体现天然正义法则?既如此,还有什么圣水,能够荡涤得去国人心头对蛇鼠一窝者的鄙夷和怨恨?既如此,还有什么妙方,能让“法治国家”免于鱼烂土崩?

只要杀了就杀了、整了就整了、抢了就抢了的现实无改,荒庙里就不配再夸夸其谈说唱“依法治国”。只要以“维稳”之名行贪腐之实的“执法”者还在食髓知味经营受害者,荒庙里也就不配再煞有介事说唱“反腐”。杀人的事年深岁久都没人管,这种朋比为奸的荒庙有何资格谈“反腐”?

当局给出的牌理论证了夏俊峰案本可“协商解决”。在官民对立愈演愈烈之际,“司法杀人,再添血债”,急于给暴政走狗打气,对民间抗暴施以威慑。杀了夏俊峰又如何?问问死去城管的家人,惨痛是否也贯穿着他们的后半生?天亮前流血不会停止,还会有愚蠢的暴政走狗为夜魔而殉葬!

写于2013年10月15日(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和杀人犯同穿一条连裆裤的“伟光正”放任凶徒逍遥法外第2648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是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国全面非法剥夺!廖祖笙夫妇的出境自由被“执法”机关非法剥夺,故乡居所被反动当局连续非法断网949天!在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中,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非法控制全国的媒体和互联网,能控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能不时操弄“不作恶”的谷歌……)

文章来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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