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大事纪

【新唐人2013年08月18日讯】今天(18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公告,中共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案,将于22日上午8时30分在济南中院审理。

以下,中央社整理的薄熙来案重要大事纪

2012年1月28日,时任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王立军向薄熙来反映薄熙来妻子谷开来在“11.15”命案中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2年1月29日上午,薄熙来怒斥王立军,并打了王的耳光,双方矛盾因此公开化。

2012年2月2日,中共重庆市委宣布,王立军免兼公安局长一职,王立军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2012年2月6日,王立军携带薄熙来和谷开来所涉事件相关资料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寻求庇护,谷开来涉嫌杀害英国商人海伍德案引爆,导致日后薄熙来因涉嫌包庇谷开来而遭查办。

2012年3月9日,薄熙来在北京的大陆全国人大会议重庆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公开澄清家庭问题称:“也有不少人给重庆泼脏水,给我本人给家庭泼脏水,甚至说我儿子在外边学习开红色法拉利,一派胡言,我感到非常气愤。不仅我儿子,我和我夫人也没有任何个人资产…。”这是薄熙来最后一次公开露面。

2012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决定薄熙来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停止他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的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调查。

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纪委“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双开),对他涉嫌的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2年10月26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薄熙来的11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薄熙来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3年7月25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将三罪并罚。

2013年8月18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将于8月22日上午8时30分在济南中院审理。

此外,与薄熙来有关的两个重大案件都已判决。

2012年8月20日。合肥市中级法院以薄谷开来(薄熙来妻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2012年9月24日,成都市中级法院以王立军犯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王立军有期徒刑15年。王立军曾任重庆市公安局长,一度深受薄熙来信任。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