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司法掮客”的江湖

【新唐人2013年8月12日讯】上海法官买春案仍在不断发酵。据媒体报导,一位寿姓律师已于8月5日前后被上海司法机关带走协助调查。司法部门怀疑他充当“司法掮客”,多年来通过帮助多名律师结识因此次买春案被“双开”的原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这里提到的“司法掮客”,不但许多人都比较陌生,甚至颇有几分神秘色彩。那么,他们到底是些什么样的人物呢?

如果你打过官司,你一定知道,当下中国司法腐败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法官和律师结成利益共同体,合谋侵害当事人的权益。不过,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法官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答应不相熟律师的请托,除非有与自己关系极其密切的律师充当介绍人,他们才会同意与希望请托的律师私下见面。而在两者之间牵线搭桥,充当介绍人,并从中牟利的律师就是“司法掮客”。“司法掮客”神通都很广大,他们有一批令人羡慕的法官朋友,他们的“工作”就是介绍那些希望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判决胜利的律师与这些法官结交,此后后者正在代理的、由前者主审的案子一旦被枉法判决,介绍人便可从中获取不菲的佣金。人们通常把嫖客与妓女之间的中间人叫做拉皮条的,“司法掮客”的“生意经”就是在法官和律师之间拉皮条。

据《21世纪经济报导》报导,在上海律师界,“司法掮客”的存在早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个“司法掮客”甚至可以正常为非法的中介生意开具发票,美其名曰律师费,加以洗白,而这种中介生意,佣金极高,成本却几乎为零。

一个典型的中介生意是,当一位律师希望通过“搞定”主审法官从而赢得判决,即会与“司法掮客”取得联系,由后者出面担保和介绍,让案子的代理律师 与主审法官取得联系,接着再私下进行吃喝嫖等利益输送活动,最终由主审法官作出对这位元元代理律师方有利的判决。在此过程中,“司法掮客”所能获得的最高佣金,可以占到代理律师全部律师费中的30%。通常是水准较为低下,但接到案子标的很高的律师,会想到找“司法掮客”,而这种律师对外则吹嘘可以“搞定”案 子,取得受托人的信任。

法官买春案的陈姓爆料人曾对媒体披露说,跟踪了几个月后,他发现赵明华和他的法官朋友们频繁出入夜总会、歌舞厅以及各类男子会所,而请他们出入这些场所的,大部分是律师。而这些律师是如何结识赵明华进而得以同其一同进入高级会所进行高消费娱乐的呢?在背后充当介绍和担保的很可能便是“司法掮客”。

在陈姓爆料人发布的一个视频中,他指控一位胡姓律师与赵明华共同进入位于上海长宁区的一个高级场所,并进行高消费娱乐。视频中虽未出现赵明华的身影,但却显示胡姓律师在当晚驾驶着赵明华的私人汽车企图离开会所,后被爆料人拦下并拨打110,试图当场将赵明华“揪出”。不过最终赵明华得以侥幸逃脱,而胡姓律师则驾驶赵明华的私家车离开了现场。彼时,胡是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经记者调查,这位胡姓律师正是一桩由赵明华担任审判长的案件第三人的代理律师。此前,他在上海律师界并不出挑,基本未参与过大案要案的代理工作。显然,胡律师之所以可以同赵明华一同进入高级会所进行高消费娱乐,很可能是“司法掮客”拉的皮条。如果确有拉皮条的不排除有可能就是那位被带走调查的寿姓律师。

相比较而言,上海的法治现状恐怕还不是大陆最差的。由此不难想知,“司法掮客”其实是整个大陆的普遍现象,绝不会只是上海一地的特产。

说到底,“司法掮客”不就是司法腐败孕育出的一个典型的怪胎吗?所以,司法腐败的江湖有多大,“司法掮客”的江湖当然就有多大。这个江湖一头连着贪腐的法官,一头连着奸诈的律师,江湖里翻滚的则是钱权色,而被淹死的除了平头百姓还会有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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