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控告受害人装醉卖淫 律师称二次伤害

【新唐人2013年8月9日讯】(新唐人记者田净综合报导)被媒体曝光的李天一母亲梦鸽,8月6日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控告酒吧经理介绍卖淫,被酒吧称为丧心病狂后。8日,梦鸽在接受大陆媒体采访时公开了控告信内容,称受害人主动抚摸儿子下体挑逗促成性交易,酒吧负责人回应梦鸽实在没招了。

据称控告信分“介绍卖淫”、“敲诈勒索”两部分。在控告信中,梦鸽李天一等5人带受害者杨女士到湖北大厦开房是一场“卖淫嫖娼”活动,称杨女士是“用头发遮脸,装醉”。在酒吧包间内,“受害者不时用手抚摸其中几名未成人的下体,进行挑逗”。进入宾馆房间后,由于未成年人喝酒过量,除王某外,年龄均在15-17岁之间,杨某某主动帮助他们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为。”

控告信还称,酒吧经理张光耀要求杨女士陪好几个人,在金鼎轩吃饭后,李天一离开,张光耀和杨女士想上李天一的车,结果被轰了下来。张光耀和杨女士又挤进魏某某的车,一路追随到李某某家的地下车库,最终,张光耀与大家达成口头协议,杨女士的出台费为2000元。

控告信中还指控酒吧经理等人给李家发简讯勒索钱财。

受害人律师回应

梦鸽的控告信经媒体曝光后,8日下午,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连发两条微博予以回应。他称,梦鸽有权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提起控告,但无权将此次控告的内容向媒体披露。因为,她控告的内容既涉及李某某等四名未成年人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又涉及杨女士的个人隐私。“如果她确有把握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那就没有必要将控告内容公开;如果没有这种把握,那她为什么还要公开控告内容?”

而且他还表示,“这无疑对杨女士造成了二次伤害,她很生气,也很愤怒,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田参军称对于控告函中指认的细节,无论真假黑白,作为被害人的律师,他不方便回答,“相信有常识的人、有良知的人,应该可根据案件进程、信息,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酒吧负责人的回应

也就在昨日,酒吧的一相关负责人回应梦鸽的控告信称,酒吧经营多年,一直正规经营,如果存在卖淫嫖娼,自己和酒吧可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没有,梦鸽也要承担诬告责任。

并且表示,“她这是实在没招数可使了!这完全是诬告,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警方已经调去了酒吧录像,录像显示杨女士是喝醉了,连拉带拽被拖走的,公安系统也不会看不出来,他们相信警方的调查。

对于控告信中说的张光耀要给杨女士1000元钱的问题,他表示更是滑稽,酒吧没有这笔经费,张光耀个人会给这个钱么,谁在诬告相信大家是有判断的。

该负责人还称,事情发生后,杨女士很惊慌,很害怕,大家便从网上查“阿天儿”信息,才查出来他竟然是李双江的儿子,担心这个事情会给这个将军之家带来不良影响,才打电话发简讯说和,争取两方有个和平解决,只是没想到孩子做出这种事后,家长更疯狂,“反而诬告酒吧”。

该负责人确认称,杨女士是一公司行政秘书,半工半读,有时候来酒吧喝酒,在酒吧能拼桌喝酒、交个朋友也正常,没想到会被轮奸后又遭诬告。

关于李天一事件的新闻一直不断,很多大陆网友对这件事一直不断关注,对于梦鸽披露的控告信的内容,受害人律师的回应以及酒吧负责人的回应,民众是怎么看的这个问题呢?

河北省网友:难道鉴定一个人的真实年龄就那么难吗?

苏州市网友: 我也是做父母的,儿子不管是嫖娼还是轮奸或强奸我首先感到我没脸见人,而梦鸽总是理直气壮解释这儿子开脱,梦鸽啊不要说话了。你说来说去,你儿子做的总归是不要脸的事。你并不光荣。这只能证明你也是一个也不要脸有女人。

随风云而动:造成这个坑爹儿子走上这一步的罪魁祸首就是这种“父母”,天下父母要警示了!

南阳市网友:这个案件考验中国司法,到底是公平判决,还是以权压法?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是法律倾向权贵?国人拭目以待!!!

鲁迅的投枪:梦鸽,真的是疯了,救儿心切大家可以理解,但是大放厥词、甚至罔顾事实、编造情节就不对了。毕竟你也还算是一个名人嘛!一切等待法律的判决,梦鸽,如有不服,可以继续申诉啊。现在说多了,对你、对你老公和孩子都没好处。

viphuang1234 :这么明了的案件,为啥一开始警察竟然是定性为强奸?轮奸?难道有警察弄虚做假?梦鸽。你这个反案,也反得太猛了,如果你儿子无罪,那么一开始定罪的警察,通报的就有罪了。我就不信了,这个杨小姐有这么大的能力,能够让警察帮着做假案。他要是有这个本事,还用得着在夜场上班么?反过来讲,就是你李某某家在做假。18万人看过的新闻,只有1.1万人留言,呵蛮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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