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素如涉3罪 26日移审法院

【新唐人2013年07月25日讯】台北地检署今天(25日)侦结起诉北巿议员赖素如,认定她涉犯贪污的公务员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等3罪,将于26日移审法院。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获知后表示,尊重司法。

台北地检署侦办双子星开发弊案,认定台北巿议员赖素如涉嫌收贿新台币100万元,全案今天侦结,依贪污等罪嫌起诉赖素如、同案被告程宏道、贾二庆及彭建铭等4人。

国民党发言人殷玮说,党主席马英九已获知赖素如遭起诉,也表示“尊重司法”的立场。

中央社报导,依据国民党章规定,涉犯贪污等重大犯罪经法院一审判处有罪者,应予停止党权处分,经二审有罪者,才予以撤销党籍或开除党籍处分,由于赖素如日前遭收押后,已被国民党先行停权,党务人士表示,即使赖今确定遭起诉,国民党也不会再召再开考纪会处理。

北检指出,赖素如被控利用议员职权,提案要求台北市捷运局应以私地主团队的评比为优先,帮助太极双星团队幕后操盘者程宏道等人排除其他厂商竞争;赖向太极双星团队索贿新台币1500万元,经讨价还价降为1000万元,先收下前金100万元;太极双星是透过赖素如好友彭建铭交付前金。

检方表示,太极双星在民国101年10月28日获选为第一顺位投资申请人,取得优先与巿府签约权利,彭建铭在同年11月16日打电话给赖表示,现在太极双星已拿到标案(指第一顺位优先议约权),还没给的贿款,有放在心上,他会向太极双星的程宏道等人表达,赖素如则回称:“重点是你们已经得到了就OK,后续大家再看看怎么那个嘛”等语。

检方指出,赖素如所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公务员对于职务上的行为收受贿赂罪、隐匿贪污所得罪、财产来源不明罪,这3罪的本刑分别为7年以上、1年以上7年以下、5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方表示,赖素如被收押近4个月,近日羁押期将届满,今天起诉后,将于明天移审台北地方法院,由院方分案后,召开接押庭,决定是否续押赖素如或是予以交保。

财产来源不明遭诉 赖素如第2

台北地检署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赖素如、同案被告程宏道、贾二庆及彭建铭等4人。台北巿议员赖素如是继林益世后第2名被依此罪名起诉的被告。

北检指出,赖素如向助理借的银行账户,自民国100年11月初至今年3月间,有多笔数十万现金存入纪录,总计643万4800元,即使扣除同时期的合理来源外,仍有高达550万4800元的来源不明财产。

赖素如于检察官侦查时称,这些款项是与家族土地合建房屋的建设公司,拨付给家族地主的土地补贴款及合建保证金,交由她保管。

经传讯赖素如的家属等人,北检发现与赖素如的辩词不符,认为她对于来源不明的财产不做完整、充分、详实的交代,也无法证明其来源合法,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罪嫌起诉赖素如。

特侦组去年也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罪嫌起诉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台北地方法院今年4月底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判林益世7年4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5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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