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亮:南京女童事件 唯有“饿死”最难接受

【新唐人2013年6月29日讯】写下这句,心如锥扎。6月21日,南京两名女童被发现饿死家中。“头七”之日,媒体披露了“南京饿死女童的最后一百天”。余华新书就叫“第七天”,以荒诞笔触写怪诞现实。但现实永远比小说残酷。

《第七天》招致骂声一片,因为笔触所至,远未抵达书商宣传的“剧烈拉锯式切肤的疼痛和虐心”的境地。可眼下,仅一条白描式“饿死”新闻,就完胜这部名家新作。更令人痛心的是,如果没有七天后这个回顾,“饿死女童”事件的关注度已近于衰竭。

这是个邻居、民警、社区和亲戚人人都自称“尽力”了的结局,所以,结果才尤为痛心。相比袁厉害手下幼童不幸于火灾遇难,相比孩子患病,无钱救治的悲剧,这种生于“毒患”人家,更显悲怆。两名幼童,父亲坐牢,母毒瘾不断,长期处于自生自灭的境地,而饿死,将她们开往了命运终点站。

饿死,漫长而恐怖。李氏姐妹加起来才四岁,却孤立无援与饥饿苦斗几个月,甚至突破房门,频频呼救。遗憾的是,她们没能存活下来,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震痛与惊愕。

幼童饿死,让人们羞惭无地,让公共社会负罪难堪。亲朋邻里,不能全职全天候照顾,而孤儿院等公共福利机构,却以有父(服刑)有母,不符条件为由拒收。有人说,正因其母吸毒未被抓,才致姐妹俩死亡。“有母亲”竟成致死借口,何其讽刺?

实质上,饿死的何止孩子?挨饿的,还有相关法律规制、公共福利救济和民间爱心互助吧?这起家庭悲剧上演,留下太多未竟之问:难道孩子降生于父母枉为人亲的家庭,就该处在“孤岛”上,生如草芥?

闾丘露薇说,正常情况下,目击者报警,警方介入后,将孩子送去福利机构,同时检控监护人,由法庭决定其是否还有抚养能力。有,社工持续跟进,没有,孩子在福利机构等待合法领养。只不过,所有假设,依赖一个凄凉前提———“正常情况下”。而这,叫人如鲠在喉。

(来源:华西都市报)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