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20周后不准堕胎 美众院通过反堕胎法

【新唐人2013年6月19日讯】(新唐人记者李贝综合报导)6月18日,美国众议院表决通过了一项反堕胎法案。共和党保守派人士认为,这项法案影响深远,是自1973年联邦法律赋予女性堕胎权以来,所有反堕胎努力的重大里程碑。

这项法案将禁止在怀孕20周后进行堕胎手术,大大缩短了目前由联邦法律和最高法院所设立的堕胎时间。一项研究指出,早在妊娠20周的胎儿就会有疼痛感,这项法案的主旨就是要“保护能感受疼痛的未出生孩子”。

在这项法案提出前,曾有一个案件非常轰动,也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上个月,费城一家私人诊所被发现给晚期怀孕妇女做流产,并以剪刀剪断仍然活着的婴儿的脊柱,有记载的就有上百婴儿被杀,反堕胎人士称手段“令人发指”,经营这家诊所的高斯奈(Kermit Gosnell)医师在今年5月被判终生监禁;同时也引发了又一波反堕胎的波澜,共和党议员弗兰克斯因此提出了这项法案。

虽然这项法案在共和党控制的众议院获得通过,但恐怕很难在由民主党掌控的参议院过关;并且,白宫也已经表态,即使法案在两院获得通过,奥巴马总统也会予以否决。白宫在一份声明中说,40年前最高法院确认了妇女享有宪法所赋予的隐私权和选择权,而这项法案明显是在蔑视妇女的健康和权利。

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对“柔伊对韦德”(Roe v. Wade)案件的判决中,令堕胎合法化。但40年来,反堕胎人士和团体一直没有停止努力,很多州都陆续出台并实施了严格的堕胎法规,也有很多州把堕胎从奥巴马总统的医保方案中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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