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示威游行被拒 山东律师称依法如期举行

【新唐人2013年6月11日讯】(新唐人记者代静采访报道)6月3日,为抗议法院、公安局司法不公、执法枉法行为,山东维权律师李向阳与受害人杨海龙向山东临沂公安局提交了示威游行申请,同时也在网路媒体上先后四次发布了相关公告。目前,尽管已接到临沂公安局《不许可决定书》,但李向阳及受害人杨海龙都表示不惧危险,示威游行将如期举行,并希望国际媒体关注、支持,到现场来采访报道。

颠倒黑白拒申请 捍卫公正愿洒热血

维权律师李向阳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已经接到不被批准游行的通知,理由是“将直接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李向阳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中宪法》第三十五条,他们不批准是在违法。正如杨海龙一案黑白颠倒。

据李向阳介绍,他在代理杨海龙维权申诉案件的过程中,一直受到法院的推诿刁难。他说,按法律规定,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申诉后的3个月内必须给予立案与否的答复,但是到现在已经7个月了,也没有任何结论。

李向阳说:“民事诉述案,应该最少6个月之内就审议结束,可是到现在已经超过6个月了,还是连开庭都没有。公安局刑审逼供 ,我们提出申诉,可是公安局也是置之不理。”

李向阳表示他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安局兰山分局对“持枪抢劫案”在 报案后2年多都不立案,直到李向阳提出对公安局兰山分局不作为诉讼后,才给予立案,但立案后到现在也不给处理。“所以呢我们坚决的抗议公安局、法院的这种违法行径,依法申请游行示威。”

李向阳指出,现在真正破坏社会秩序的是公安、法院。司法的腐败,才使社会矛盾积累。而老百姓的示威游行,是抗议司法腐败,使社会秩序依法调停。

李向阳表示,由于中共当权者利用权力,剥夺公民宪法赋予的游行示威的权利、剥夺人的天赋人权,逼得老百姓没有生存的空间,“所以我们要依法抗争”。他已向公安局明确表示“一定如期举行示威游行的决心。”

他说:“可能示威游行的日期,我们可能会被控制,甚至被关押被逮捕,但是我希望支持我们的、全国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人那天按时集合,我也希望国际媒体关注我们、支持我们,到现场来采访调查。”

李向阳还向媒体表示,“此举不仅为杨海龙冤案,更是为了推进中国法制建设。社会法制的实现,需要的鲜血以至生命来铺垫”。他呼吁“有着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理念的朋友” 都来参加这个游行示威活动。

黑帮乱世善者蒙冤 秉承良知抗争到底

在李向阳和受害人杨海龙公布的“示威游行申请书”中:“刑审逼供造假罪证,违法审判黑白颠倒,案子拖而不办。” “捍卫法律尊严,挑战司法腐败。”揭示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据受害人杨海龙介绍,为了霸占杨海龙的“卫士公司”的资产、公司的收益,“寓泰公司”伙同临沂市当地公、检、法、警制造了这起冤案。

杨海龙说:“他们执法枉法、刑讯逼供,不按法律、不能依法公正的来审理我的案子,给我定罪的这些证据都是假的,我是没有罪的,强行给我定罪的,他们是为了霸占我的资产、我公司的收益。”

他说:“我的申诉已经半年了,他们也一直没有一个答复立案与否;另外我那个民事诉讼到现在已经半年了也没有任何结果,这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所以我们现在要求,能够公正依法的来针对我们的案子。”

杨海龙表示,如果他的申诉得不到解决的话,他们都会去游行去抗议的。杨海龙说:“我们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思想准备,哪怕把我拘留、构陷,我都要一如既往抗争到底。”

杨海龙希望向社会公开他的案例,严罚贪污腐败官员,要求司法公正,依法审理。

杨海龙,商人,曾从事奶粉行销,毒奶粉事件发生后,其他商家不给客户退货的情况下,凡来杨海龙店退奶粉的无论有无本店发票,只要是品牌对号就给退货,原来购进仅二十万元的奶粉,退货达七十多万元,最终厂家只给退进货数量,杨海龙产生了五十余万元损失。为此,杨海龙被山东新闻网利称为“良心商人”评为当年十大新闻人物。后来创建临沂卫士安防有限公司,被官匪勾结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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