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歌剧院 朝野协商纳国家级

【新唐人2013年05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郑景雯台北22日电)台中大都会歌剧院今天在立法院朝野协商通过,将与高雄卫武营、国家两厅院纳入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设置条例草案。

文化部下午在立院与法制、教育文化委员会联席会协商“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设置条例草案。协商过程,台中市府会、朝野立委都希望台中大都会歌剧院能纳入条例中,执政党、在野党的言论一面倒向支持。

协商结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设置条例草案第1条修正如下,为办理国家戏剧院、国家音乐厅(以下称国家两厅院)、卫武营国家艺术文化中心、台中国家歌剧院的经营管理、表演艺术文化与活动的策划、行销、推广及交流,以提升国家表演艺术水准及国际竞争力,特设国家表演艺术中心,并制订本条例。

另外,第3条修正国家表演艺术中心业务范围包括国家两厅院、卫武营国家艺文中心、台中国家歌剧院的营运管理;第38条修正国家表演艺术中心各场馆的不动产及附属设备者,应维持或无偿捐赠为国有财产,各场馆经行政院核定后,纳入国家表演艺术中心。

协商附带决议一项,台中大都会歌剧院在原主管机关台中市政府兴建完成,在移转并入前如有衍生法律争议暨应分摊经费预算,应由台中市政府负责处理。

文化部长龙应台会后表示,文化部对于大台中的用心与关切,和台中市政府、立法委员一致,但对于制度面的维护,尤其是在立法院,一但入法就要想到长治久安的部分,要想到是怎样帮助大台中,但又不会破坏制度面的问题。

不过对于立法院的决定,龙应台表示,“我尊重”。对于媒体询问今天的协商过程,文化部是否被硬逼要吃下台中歌剧院,龙应台回应,当初讲好地方政府是要负起养的责任,但是立法权在立法院,当立法院这样决定,“我们就要尊重立法院”,把事情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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