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丑闻揭秘:审查背后的无奈

【新唐人2013年5月16日讯】(新唐人记者天一综合报导)本月,华盛顿爆出了美国国税局(IRS)锁定审查保守派政治团体丑闻,至今已经让代理局长史蒂芬•米勒(Steven Miller)落马,但依然没有丝毫平息争论。国税局究竟为何要对政治团体进行特别审查,又为何会单单选定茶党在内的保守派?

这一切,都要从美国税收法中的501(c)(4)条款说起。

在美国税收法501(c)条款中,有28种非营利组织可以享受联邦所得税的减免,其中第四种是致力于提高社会福利、仅限于某地区或某公司,以及净收入全部用于慈善、教育或休闲设施的公民联合会,这就是所谓的501(c)(4)组织。

与我们常见的501(c)(3)组织(宗教、慈善、科学、教育等公益机构)所不同的是,501(c)(4)组织可以参与政治活动,包括游说立法机关和参与选举活动,但是它们仍然必须把提高社会福利作为“主业”("primarily")。

单从字面上的意思来看,501(c)(4)组织的定义并不难理解,无非为是否能“提高社会福利”。为了防止这条条款被滥用,美国国税局当然也有着如何辨别此类组织的规章制度,确认它们是真正致力于福利事业,同时也能够得到相应的减税或免税补偿。

在另一边,那些专门从事于政治和竞选活动的组织则要由联邦选举委员会(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管制,它们并不能获得501(c)(4)条例的减税特权。

于是,“福利”组织和“政治”组织井水不犯河水,多年来相安无事,直到201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的判决,这才为今天的国税局丑闻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在这场著名的诉讼案中,最高法院判决个人的竞选捐款也可以算作是一种“言论自由”,应该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从而使政府无权颁布限制企业和工会等组织捐款的法律。

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今天,这项判决都是极具争议的,它的直接后果就是让大量第三方资金光明正大地涌入了美国选举。这些组织不仅可以直接赞助候选人,而且可以隐蔽捐助者的身份。

对卡尔·罗夫(Karl Rove)这样的选举财团大鳄来说,联合公民案的判决为他手下的政治行动委员会(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开辟了一片新的天地。罗夫抓住非营利组织也可以直接进行捐款这一条,建立了他自己的“福利”组织American Crossroads和Crossroad GPS,并获得了501(c)(4)条例的减税特权。

就这样,卡尔•罗夫的成功立即引来了其它政治组织的竞相效仿。在极短的时间内,国税局就收到了大量501(c)(4)资格的申请。它们都打出“提高社会福利”的旗号,让国税局着实应接不暇。

俗话说,画虎不成要反成犬。不过,有了最高法院的判决在先,即使是人丁兴旺的国税局也无法在第一时间确定这些组织究竟是“虎”还是“犬”。的确,这些组织的广告只有一点点与“社会福利”有关,余下的全部都是政治信息。无论是卡尔•罗夫的右翼保守派Crossroad GPS,还是比尔•伯顿(Bill Burton)的左翼自由派Priorities USA,皆如出一辙。

由于职责所在,国税局开始对这些新申请的501(c)(4)组织进行特别审查,以保证它们没有过分滥用减税特权。因此,仅从执行美国法律的角度来看,国税局的做法是正确并且合法的。但是,国税局错就错在不该只针对保守派政治团体,这是极度不公、并且让人们无论如何都无法容忍的。此外,这也不可能是国税局底端的几个“小干部”敢筹谋策划的。

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白宫的位置终究会由民主党和共和党轮流来坐。今天保守派团体受到国税局打击,明天就有可能是自由派或者中立团体。我们希望美国司法部能够彻查此事,并保证未来任何的政治团体都不会遭到歧视。民主,只有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才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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