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非法持有“国家机密”﹖

【新唐人2013年04月27日讯】警察在未出示自身证件、搜查证、协查证的情况下,非法入室、抄家、强行绑架,非法拘押,只是为了寻找所谓的犯罪“证据”。当证据不足时就构陷为“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这是发生在河北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邱立英身上的真实事件。请看报导。

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在今年4月16号,对邱立英涉嫌非法持有《公通字2000-39号》国家机密文件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的第三次审理。

辩护律师当庭指出,警方所指控的所谓“机密文件”,早已在互联网上公开流传多年,很多律师都持有文本,根本无“机密”可言。而警方自称的获取“证据”的方法,也犯有“非法入室”、“非法抄家”,和“非法侵犯公民隐私”罪。

但法庭上,“法官”公然庇护犯有“非法拘禁”、“制造伪证”等罪的当地警察及检察官。以至律师告诫长安区法院副院长王旭“别干脏活儿”。

王旭却则回应说:“不干,你给我发工资啊!”

被冤枉并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邱立英在悲愤之下,当庭宣布从即日起拒绝穿号服、拒绝劳役,并用绝食抗议,要求“停止非法关押、还她自由”。

邱立英代理律师郑建伟:“邱立英绝食、拒绝穿号服,因为她无罪。我认为邱立英是无罪的,这是基于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个是所谓的鉴定机构,这个鉴定机构它不是一个合法的、国家许可的鉴定机构。”

邱立英的代理律师郑建伟表示,现在已查明邱立英并没有持有它们所指控的2000-39号文件,电脑也不属于她。

北京维权律师江天勇表示,这个文件现在都能在互联网上查到,律师都在引用这个文件,这怎么叫国家机密呢?

北京维权律师江天勇:“我们很多律师准备去告诉当局,我们都持有国家的秘密,这个秘密我们都有,而且我们公开的在庭上辩护的时候,很多辩护词都引用了这个文件。怎么不找我们持有国家秘密啊?而且我们投案、我们告诉他们,我们持有这个东西,他们居然问都不问,仓皇逃窜。那像是检察官吗?”

江天勇在微博上也宣布,全世界都知道的东西,现在成国家机密文件了!

江天勇:“既然你是专门划定邪教的,那么你就要公开的告诉别人哪些是邪教。你怎么叫做秘密呢?如果这个东西是国家秘密的话,证明610这个非常邪恶的组织,它控制着这个国家。”

2012年2月25号,石家庄四方派出所警察杜丛林等人,非法闯进邱立英家将她抓捕,但在3月底,邱立英发现,作为关键证据的2月26号提审笔录,竟是杜丛林伪造的,这从看守所和监室的提讯登记得到证实。4月10号,石家庄市长安公安分局以证据不足释放邱立英。

但杜丛林却将她从看守所直接转到石家庄市劳教所,并声称,在邱立英的电脑里发现了《公通字2000-39号》国家机密文件,并重新起诉邱立英。

郑建伟:“比较蹊跷的是,抓她的时候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抓的,刑拘的时候,她又超期拘押,超期拘押8天。8天之后发现《刑法300条》这个罪名、证据是不够的,就把她放到了劳教所里。没有任何法律手续,这是非法拘禁的。”

承办邱立英案的石家庄市长安法院法官田殿英,拒绝对此案接受采访。

江天勇指出,“610组织”在证据不足时就构陷法轮功学员,把公民送到监狱里去,用国家的名义来打击人民,真正做到了“利用邪恶组织”来践踏法律、破坏法律实施。

采访/易如 编辑/宋风 后制/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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