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民课海外所得 侨委会盼放宽

【新唐人2013年03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1日电)侨务委员会委员长吴英毅今天表示,盼侨民所得课税的居住者认定,能比照役男规定为183天,侨委会将持续与财政部沟通讨论。

吴英毅上午在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进行“当前侨务施政报告”时,民主进步党籍立委蔡煌琅询及侨胞缴税问题,吴英毅作上述表示。

对于蔡煌琅质疑总统女婿蔡沛然拥有香港永久居留证又是侨民,海外所得是否需课税?吴英毅说,侨民课税问题不应以个案来讨论。

吴英毅进一步表示,依财政部税法对海外侨民“居住者”最新规定,持有中华民国户籍者在境内居住31天以上,海外所得即须课税,规定今年上路以来,侨胞反弹很大。

他说,侨委会多次与财政部沟通,税法上居住者认定应比照侨民役男相关规定,即境内居住达183天以上,“一个国家不应有两套制度”;侨委会也致电世界台商总会,盼能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提出其他方案。

此外,蔡煌琅询及侨委会对中国大陆计划实施“侨民证”制度。吴英毅说,侨委会将与相关部会进一步了解,侨委会目前没有类似规划,只有侨胞参加侨团登记。

吴英毅也说,各界对大陆拟发“侨民证”不需过度忧虑,海外台商台侨都有极大的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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