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兄长不服受贿罪判决将上诉

【新唐人2013年1月25日讯】昨天(1月24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涉嫌违反《政治资金法》收受政治资金等判处韩国总统李明博的胞兄、前新国家党议员李相得有期徒刑2年监禁。李相得对判决不服,表示将要上诉。上诉截止日期为1月31日。

据韩国YTN电视台网站25日报导,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表示,李相得方面收到判决书后表示了强烈的不服,表示将要上诉。为李相得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当天上午已向法院递交了诉状。不过,李相得若提出上诉,他将很难被包含在李明博任期末的特赦名单里。

李明博将在任期末进行特赦,特赦名单中包括他的多名亲戚和亲信。

2012年7月10日,韩国总统李明博的胞兄、前新世界党议员李相得被韩国检方拘捕。

24日,韩国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总统李明博的兄长2年监禁。法院还要求李相得偿还其所收受的非法资金,7.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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