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绩效奖金 政院盼考量差异

【新唐人2013年01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7日电)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今晚表示,行政院尊重立法院有关国营事业绩效奖金的朝野协商结论,希望进一步考量不同事业单位差异性。

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达成共识,自101年度起,国营事业(含官股银行)有盈余才可发放绩效奖金,但不得超过1.2个月。

对此,郑丽文受访时表示,行政院尊重朝野协商结论,但希望进一步考量不同国营事业单位差异性,避免齐头式制度设计。

她说,陈(冲)已指示相关单位,通盘检讨国营事业经营绩效奖金制度,在今年2月底前提具体改善方案,检讨项目包括考成与绩效奖金指标是否相近重叠、考成等第对奖金的影响、同一机构内绩效差异的考量及政策性因素合理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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