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决6死囚 法务部:依法执行

【新唐人2012年12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1日电)法务部今天执行死刑,枪决6死囚。法务部说,6人没有再审、非常上诉、声请释宪或心神丧失、怀胎等不能执行理由,依法执行。

法务部长曾勇夫昨天批准死刑执行令,法务部专人将6名死刑犯的卷证送到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黄世铭随即指派专人送卷,统一在晚间6时30分在台北、台中、台南、高雄4地枪决曾思儒、洪明聪、黄贤正、陈金火、广德强、戴德颖6名死刑犯。其中,陈金火完成器官捐赠。

曾思儒身为高中老师,却潜入女同事住处强盗杀人,在狱中还以大便攻击管理员;黄贤正曾有杀人前科,出狱后又杀债主及女友友人;陈金火和广德强性侵杀害女保险员,还吃被害人人肉;戴德颖不满女友分手,乱刀砍死女友父亲,并重伤女友母亲;洪明聪持汽油到妻子娘家纵火,造成洪的妻弟子女3人死亡。

法务部说,这6名人凌虐杀害妇孺生命,犯罪手段凶残、泯灭天良,有必要执行死刑。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晚间举行记者会指出,6死囚经最高法院三审定谳遭判死刑,经法务部死刑执行实施要点审核后,确定6名死囚没有再审、非常上诉、声请释宪,或心神丧失、怀胎等不能执行的理由,即依法执行。

陈守煌重申,“依法行政”是法治国的基础,也是法务部不变的立场,废除死刑是法务部终极目标,但在台湾尚未形成民意共识废除死刑以前,法务部仍应“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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