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任命之战主角罗伯特•伯克逝世

【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讯】(新唐人记者天一综合报导)美东时间12月19日,前联邦法院法官保守派法学泰斗罗伯特•伯克(Robert Bork)在弗吉尼亚的家中去世,享年85岁。

伯克在法律界打滚一生,曾先后为尼克松和里根政府效力,担任过美国政府总检察长、代理司法部长、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法官。水门事件发生时,时任总检察长的伯克接到尼克松总统的指示,勒令辞退正在调查丑闻的特别检察官阿奇博尔德•考克斯(Archibald Cox),而后正副司法部长也相继被迫辞职。这就是著名的“周六夜晚大屠杀”(Saturday Night Massacre)。

1987年,里根总统提名伯克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但由于伯克的偏激右翼思想而遭到参议院的强烈反对,提名争论一度如火如荼。

最终,里根对伯克的提名以42比58被否决,两位民主党参议员投出赞成票、六位共和党参议员投出反对票。这使里根不得不转而提名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结果参议院全票通过。有趣的是,肯尼迪后来成为了最高法院中最摇摆不定的大法官。

2002年,“去伯克”(to bork)一词被收入牛津英语大词典,意为“通过系统化的诋毁,特别是使用媒体,阻挠某人获得公共部门的职位。”

伯克对CNN新闻说:“我的名字成为了一个动词,我把这看作是‘不朽’的一种形式。”

民主党之所以反对伯克,是因为他强力倡导的宪法“原意论”。根据伯克的理论,美国宪法应该完全通过作者的原意来解读,无论时代背景是否发生变化。

例如,由于宪法起草者们没有提到“隐私”(Privacy),所以伯克在Griswold v. Connecticut一案中支持州政府拥有禁止已婚夫妇购买避孕用品的权力。另外,伯克在听证会上承认自己会逆转民权运动中最高法院对黑人平等做出的裁决。他还认为宪法并没有给予公民完全的言论自由。

在参议员们争论对伯克的提名时,麻省民主党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Edward Kennedy,遇刺总统约翰•肯尼迪的弟弟)发表了一番著名的讲话:“罗伯特•伯克的美国是一个女性被逼偷着去堕胎、黑人在午餐桌上被隔离、凶猛的警察有权力在半夜破门进入公民家庭、学生们不能被教导进化论、以及作家和艺术家会被政府审查的土地。”

提名遭到否决后,伯克辞去了上诉法院法官的职务,转而进入私人律师事务所,继续着自己的研究和政论工作。在近年来的大法官提名和对柯林顿总统的弹劾案中,伯克都常在电视上露面评论。

2005年,伯克曾领导保守派极力反对布希总统对白宫顾问哈里特•迈耶斯(Harriet Miers)的大法官提名。这个位置后来被意大利裔法官萨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获得。

2012年美国大选,伯克加入了罗姆尼的选举阵营,担任罗姆尼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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