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酒驾撞死人 叶冠亨判刑6年

【新唐人2012年11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9日电)叶冠亨涉酒驾肇事致人于死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以酒驾肇事致人于死等判处徒刑6年,全案可上诉。

被媒体称为“叶少爷”的叶冠亨涉嫌在今年4月25日酒后驾车载友人,在高雄市区超速撞到垃圾车,再撞击晨起运动的李姓妇人,造成李妇当场死亡,同车陈姓友人也伤重不治,李妇丈夫也疑因伤心猝死,留下8岁孤女。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