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凶宅卖屋 遭判6个月徒刑

【新唐人2012年10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林瑞益新竹2日电)郑姓妇人隐瞒儿子曾在自宅烧炭自杀事实,将凶宅卖给彭姓夫妇,新竹地院依诈欺罪,判处郑妇6个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6旬郑妇的儿子7年前在自宅烧炭自杀死亡,郑妇隐瞒事实,还谎称儿子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非自杀的凶宅,于民国96年将房子卖给彭姓夫妇。

彭姓夫妇去年将房子转售给李姓男子,成交前告知屋内曾发生郑妇的儿子因一氧化碳意外死亡,但李男入住后,发生不少怪事,经调查,发现竟买到凶宅,愤而对彭姓夫妇提起民事诉讼;彭姓夫妇则控告郑妇涉嫌诈欺,并要求法官从重量刑。

郑妇庭讯时坦承儿子是烧炭自杀死亡,且愿意和解。法官认为,郑妇因身心受创,导致急于出售凶宅,依诈欺罪判处6个月徒刑,虽可易科罚金,但因未与彭姓夫妇达成和解,让彭姓夫妇蒙受损失,不宜缓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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