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李宗瑞不雅照 检传报社主管

【新唐人2012年8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5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平面媒体刊登李宗瑞等裸露照片案,昨天传唤撰文2名记者后,今天传唤报社的业务主管作证,讯后请回。

李宗瑞在去年7月间遭一对姊妹控告性侵,警方将他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检察官讯后,将他声请羁押,但台北地院开羁押庭认定罪证不足,将他无保释放。另有被害人控告李宗瑞疑偷拍性爱光碟,涉及妨害秘密罪。检察官日前传拘不到李宗瑞,认定他逃匿,在8月1日发布通缉。

北检发言人黄谋信指出,报纸昨天刊登多张从“性爱光碟”截取翻拍的裸露照片,并撰文李宗瑞与特定被害人及被害情节,因此签分他案,调查是否涉及泄密及妨害风化罪。

为查明可能的泄密及散布管道,承办检察官在昨天传唤撰稿记者及受害的一对姊妹后,将4人讯后请回。今天则传唤报社的业务主管作证,讯后请回。

检方指出,网路PTT实业坊于昨天出现大量索取及提供“李宗瑞淫照”的相关对话,承办检察官因此指挥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队调查,并在下午分别在台北市及新竹市等地询问最源头的第一位传出者及下一位接收者,经警方搜索及检视他们的相关电脑设备,确认2人在网上对话不实,他们都没有持有李宗瑞任何照片,也没有散布照片给他人。

黄谋信说,检察官已指挥警方持续监看各大网站及留言版,呼吁社会大众不要散布或传递相关的照片,以免涉犯刑法的妨害风化及妨害秘密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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