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案:社区法庭责令打人者道歉

【新唐人2012年8月15日讯】周一旧金山地检署联合旧金山警察局、华埠社区针对发生在6月10日的法轮功学员遭攻击事件进行社区法庭审理。双方再次举证陈述后,社区法庭责令行凶 者向受害的法轮功学员书面道歉,并与受害人保持10英尺的距离。请看来自旧金山的报导。

周一上午,在旧金山美国退伍军人协会,社区法庭分别听取了旧金山打人事件双方的陈述。仲裁员和地检官评议后,社区法庭判定:

打人者Jingjun Chen和Yongyao Wu向受伤害的法轮功学员书面道歉,并与受害人保持10英尺的距离。此外,Yongyao Wu还必须接受4个小时的情绪控制个别辅导。

法庭报告已在下午通知受害人的律师。对于社区法庭的判定结果,受害人律师认为:

受害人代理律师泰瑞•玛仕(Terry Marsh):“他们明白,打人者对法轮功修炼者犯了罪。由于他们是第一次违法,他们受到了在这个国家对这种违法的人应该得到的惩罚。”

她还表示,旧金山法轮功学员被攻击事件关系到城市和国家的基本自由。

受害人代理律师泰瑞•玛仕(Terry Marsh):“古希腊的苏格拉底说的很清楚,一个城市或国家若不能保护良心自由和宗教自由,就在危险之中。良心自由和宗教自由必不可少,关系到城市和国家的完整与生命力,特别是像旧金山这样的城市,以及像美国这样的国家。”

对于唐人街近几个月发生的一连串法轮功学员被攻击事件,地检官助理凯瑟琳•米勒(Katherine Miller)表示:

地检官助理凯瑟琳•米勒(Katherine Miller):“我理解,对于一些事件中是否存在更多的同谋,一直有这种疑问,我们鼓励和我们联系过这些事的人带着他们的证据报告警察局,以便我们可以跟踪调查。”

法庭结束后,四位法轮功受害人在街头手举展板,希望不要在唐人街继续发生类似的人身攻击事件。

新唐人记者易闻、安琪旧金山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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