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儿子媳妇弃养 父要回钱胜诉

【新唐人2012年8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7日电)资深刑警谯长江将存款给儿子媳妇后遭弃养,提起诉讼请求儿子还钱。最高法院今天判谯长江的儿子媳妇须返还新台币239万多元确定。

判决书指出,年逾80岁的谯长江于民国98年6月间,将银行里的239万多元存款解约,交付儿子谯克成及媳妇陈巧丽。

谯长江主张自己有失智症、高血压及糖尿病,但儿子媳妇拿到钱后,未给他生活费,还将他用以扣缴健保费的账户金额领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赠与。

谯长江的儿子媳妇主张,239万多元是谯长江自愿赠与,且他每半年有12万元的退休金,又有5名子女,应依能力负担扶养费。

法院一审判谯克成、陈巧丽返还239万多元;二审认为,谯长江将钱交给儿子媳妇后处于无谋生能力的状态,谯克成、陈巧丽是扶养义务人却不支付生活费,还将他存于邮局的存款提领至仅剩2位数,导致他的健保卡无法正常使用,并任由他流落街头等,仍维持一审判决。

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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