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前妻判无期 再判赔622万

【新唐人2012年4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进恭台中27日电)台中市陈姓女运将遭陈姓前夫家暴,上电视哭诉家暴经过,却遭前夫杀害。一审判陈姓前夫无期徒刑。死者家属提出民事赔偿,台中地院判陈姓前夫得赔偿新台币622万元。

判决书指出,陈姓女子和陈姓男子都是计程车司机,在高铁台中站排班认识,进而相恋结婚。陈男性情暴戾且反复不定,婚姻过程,动辄对陈姓女子暴力殴打,从不间断。

两人离婚后,陈女控告前夫多次违反保护令,并上电视哭诉,却遭前夫杀害。今年2月,台中地院依杀人罪判处陈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判决书指出,由于陈姓男子故意杀害陈女的行为,造成陈女与另一前夫张男所生的一对子女精神痛苦难以承受,几乎天天就医,服用安眠药才能入眠,请求民事赔偿。

杨姓女子是陈姓女运将的母亲,女儿惨遭杀害后,终日以泪洗面,无法接受失去女儿残酷事实,请求陈男赔偿200万元。

台中地院审理终结,法官判决陈男须赔偿3人共62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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