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止咳药水验出吗啡 男判无罪

【新唐人2012年4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李香君新北市4日电)有吸毒前科的戴姓男子验尿时,被验出有吗啡等阳性反应,戴男供称因感冒喝止咳药水所致;板桥地院函询法医研究所,证实药水含“鸦片酊”成分,采信他的说词,日前判戴无罪。

根据板桥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34岁的戴男家住新北市新庄区,曾在民国91至92年间被查获吸毒,服刑出狱后被辖区派出所列管,去年4月7日接受警方验尿,被验出有吗啡、可待因等阳性反应,遭疑施用第1级毒品海洛因,检方将他依毒品罪嫌起诉。

法院审理时,戴男矢口否认吸毒,供称验尿前几天感冒,就诊后有服用止咳药水,应是药水含吗啡成分,才会呈现阳性反应。

法官将医师的处方笺与尿液检验报告一并函询法务部法医研究所,确认止咳药水中的“鸦片酊”含吗啡及可待因成分,服用后受检会产生吗啡、可待因阳性反应。

法官据此采信戴男说法,且无其他积极证据可认定戴男有施用毒品,因此判决戴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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