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片】纪录片《应急避难场所》(中)

【新唐人2012年2月19日讯】倪玉兰律师因代理维权案件被警察施酷刑殴打致残,并被构陷两次入狱共计三年时间,在狱中由于她的不屈,更是遭到了非人的虐待。她的家被警方报复性强拆掠夺,致使她出狱后与丈夫流落街头。但她乐观向上的精神和顽强的斗争勇气却使她赢得了民众的爱戴。

因为北京西城区政府对拆迁赔偿感到不合理的居民房屋强行拆迁,被拆迁户赵申(音)邀请左邻右舍和倪玉兰等看政府如何强拆,希望他们作个人证。

2002年4月27日,倪玉兰为了避免被拆迁办看见躲在人群中偷偷拍照强拆现场时,却被两名政府拆迁人员发现,他们把她推倒在地并抢走了她的相机,曝光了胶卷,西城区政府强拆人员叫来公安,命令公安们把倪玉兰拖到新街口派出所里。

公安拖着倪玉兰进到了派出所,轰走了当时办公室里的所有保安人员,副所长赵玉经(音)把倪玉兰五花大绑扔在地上以后,所长谢立国、卞卫东、程光远、张研文(音)、杨林(音),石建星(音)等八名公安每人一个部位一边对她拳脚相加,一边骂道:“让你T.M.D多管闲事。”倪玉兰痛苦的发出高声惨叫。

记者:“请问八名警察使用什么器械打您?”

倪玉兰:“他们不用器械,他们都是经过训练的人,他们用脚踢,用胳膊肘凿,我的大腿根和小便的部位都让他们给损伤了,大腿根的筋被他们弄断了一根,小便尿血。他们让你伤了,还说不出道不出来,特别流氓。”

打了十五个小时后到次日凌晨三点,倪玉兰已经大小便失禁,数次昏迷不醒,公安以倪玉兰‘照相’、在派出所被打时发出高声惨叫给她扣上‘大嚷大叫’、公安们还编造受刑中的倪玉兰‘踢打警察’判她拘留处分10天,这时,倪玉兰已经残废不能行走,拘留10天到期公安不放人继续拘留,据有关人士分析:公安们恐怕她受伤未愈出去带伤申冤,他们等到她的伤处变为旧伤后才放人,结果总共拘留她75天,拘留的全部过程,她没有得到公安任何拘留处分的书面证明。

在拘留期间,公安还意欲斩草绝根,将倪玉兰关进精神病医院以图一劳永逸,他们声称倪玉兰有精神病,偷偷给倪玉兰作精神鉴定,因为精神病鉴定结果说倪玉兰是正常人,公安最终不得不释放了倪玉兰。

这时她已经落下了残疾:左腿不能弯曲行走,颈部腰部和左前胸严重变形,胸前鼓出个包,躺在床上时需要人的扶助才能坐起。

在倪玉兰释放后,她向各个部门反映冤情,没有得到公正处理反招政府追究倪玉兰的责任。

倪玉兰说:“这个政府不遵守法律违法乱纪,所以当我要求他们遵守法律的时候,他们就怒火万丈,向我下黑手。在中国这么大个土地上,这个政府这么无法无天!我一定要讨还一个公道,我们要向世界人民呼吁:中国是没有人权的,这个政府借着奥运,想怎么抢夺老百姓的财产就怎么抢,一口价,你不给,他们就打你、拘、判,卑鄙无耻。”

纪录片《应急避难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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