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放鞭炮 内政部吁注意安全

【新唐人2012年1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9日电)内政部次长简太郎今天表示,新年将至,民间传统有燃放爆竹习俗,呼吁民众录音播放是最环保安全的办法,若购买爆竹,请选购贴有合格认可标示的产品,并注意儿童施放安全。

简太郎下午在内政部例行记者会表示,燃放爆竹不但造成空气污染、噪音,危及人身安全,录音播放是最好的办法。此外,爆竹烟火管理条例修正公布后,若儿童施放时大人没有陪同,将被处罚新台币3000元至1万5000元罚锾。

简太郎指出,飞行类(如冲天炮)、升空类及甩炮类的爆竹烟火较具危险性,依规定儿童也不可以施放,商家也不得将这类产品贩卖给儿童,违反者可处3万元至15万元罚锾。

内政部消防署副署长陈文龙表示,各县市地方政府对于爆竹施放时间地点都有规定,详细资讯可透过消防署网页查询,消防署去年劝导的相关案件有1700件,爆竹引发火灾的案件数方面,今年1月有3件,2月有6件,请民众特别小心。

陈文龙提醒,爆竹烟火储存、贩卖的管制量请依照爆竹烟火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规定,以免因未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以及储存场所不符合规定而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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