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中央必承担中国巨额地方债

【新唐人2011年9月15日讯】随着中国各省相继公开2010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账单”,地方政府巨额债务,再度成为热门话题。大陆经济学者綦彦臣指出,金融紧缩以来,地方政府的非税收入,像罚款、乱收费越来越多,政府公信力丧失情况下,地方债最终中央政府要承担。

近期,海南、山东等10余个省区市相继公开2010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账单”,其中,以海南省的债务率最高,达到“93.18%”,接近100%的国际警戒线。大陆经济学者綦彦臣认为,地方政府债务,最终中央政府要承担。

綦彦臣:“地方债呢不会在地方出问题,它一定要最后打包上交中央。现在不是三七分成嘛,改成七三嘛,用这个四来顶这地方债不就完了吗?但是中央财税体制不改革,改成七三以后,中央权威更差了,地方更不听它了。中国不仅是政治不民主,延伸了一个经济不民主。”

截至2010年底中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超过10.7万亿元,相当于全国GDP的27%。随着地方债集体偿债日期的临近,43%的债务将在今明两年内集中到期,预计达4.6万亿元。

綦彦臣: “从金融紧缩以来,地方呢正常的税收搞不上去了,它就靠非税收入,罚款、乱收费,人民的权益受损,大家认为共产党统治不好,政府没有什么公信力。”

据报导,有专家分析,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监管不到位、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地方负债率过高等问题重重,新增负债有增无减,加之财政使用效率低,地方政府将无法偿还债务本息。

新唐人记者熊斌、特约记者王倩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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