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约新唐人是商业决定?亚太台回应

新唐人2011年5月19日讯】新唐人亚太台与中华电信卫星续约受阻案,在5月3日世界新闻自由日当天,新唐人亚太台向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正式提出申诉,至今已经过了半个月,一个敢言的独立媒体能否继续自由的在台湾发声,持续受到各界瞩目与声援。对于中华电信对外称,是因为频宽不足而不续约新唐人,纯属商业决定的说法,新唐人亚太台发言人作出最新回应。

中华电信与新加坡电信合资逾百亿元的ST-2中新2号卫星,将于台湾时间20日发射升空。中华电信对外宣称这颗新卫星比起汰换掉的ST-1中新一号卫星性能更佳,可以扩大国际卫星业务服务,开拓国际电信市场。但同时却以频宽不足为理由,不与新唐人亚太台进行卫星续约。对此,新唐人亚太台发言人做出回应。

新唐人亚太台发言人朱婉琪:“就我们所知道的公开资料显示,原来的ST-1卫星上面的总使用频宽并没有达到ST-2上C频当中的总使用量,换句话讲,目前ST-1上的旧客户照理说应该可以全部移到C频上面的//今天的新唐人亚太台所要求的频宽不过是4MHZ,4MHZ占ST-2卫星C频上180MHZ当中的2.22%的比例,可以说非常非常的小。”

朱婉琪指出,主管机关应彻查原ST-1中新1号当中总使用的频宽以及客户的契约资料,还原真相。

新唐人亚太台发言人朱婉琪:“我们觉得身为中华民国政府的主管机关–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以及身为中华电信最大的股东而且最多董事代表的中华民国政府,必须要对连4MHZ都没有办法提供出来给新唐人亚太台使用的这个情况做一个彻底的彻查。”

针对中华电信对外称不与新唐人亚太台续约只是“商业决定”的说法,亚太台提出反驳。

新唐人亚太台发言人朱婉琪:“目前中华电信所提出的频宽不足仍留有许多疑问待查,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华电信最大的股东,也是官派了所有的董事,因此对于中华电信经营层的重大决定当然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我们认为中华民国政府以及中华电信都不能够以不续约的决定是一个商业决定来推托。”

新唐人亚太台与中华电信卫星续约受阻案引起各界广泛关注。网友发起联署声援或直接向政府高层投书,表达捍卫独立媒体新闻自由的权利。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进交、张明筑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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