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议长涉贿选 判4年6月

【新唐人2011年1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14日电)嘉义地方法院审理嘉义市议长贿选案,今天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判处议长林承勋4年6个月徒刑、褫夺公权 3年。全案可上诉。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