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封口门查处结果公布 9记者判刑背后

【新唐人2010年4月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丁小采访报道)08年奥运前河北蔚县矿难“封口门”时隔近两年,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周三通报了相关案件的处理情况,9名记者被判处一年半到十六年不等的刑期。有资深媒体人认为此针对媒体记者运动性的整肃中有诸多不公。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私营李家洼煤矿,08年7月发生炸药爆炸导致最少35名煤矿工死亡。这起近3个月后才被曝光的重大事故最终指向县、市级政府官员主导的收买媒体、瞒报案件。根据刊登在中国记者网上,新闻出版总署周三发出一份关于河北蔚县矿难违法违规媒体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称为隐瞒事故,由“县委县政府个别领导指使、矿主出钱”,经核实有8家媒体的10名工作人员收受了“封口费”,其中9人被法院判刑,1人被主管机关纪检部门做出处理,同时被新闻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终生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对相关媒体也有不同金额的罚款。

刑期16年的农民日报社河北记者站站长李俊奇被以受贿和贪污两罪并罚;被以受贿罪判刑的有《中国产经新闻》报社记者任志明12年、王月新10 年;《大众阅读报社》李红强、王耀东、《河北经济日报社》刘巍、《县域经济通讯》秦飞、《消费日报》社河北记者站副站长蔡国海则分别被以受贿罪判刑两到三年并处以缓刑;而《网络报》记者关键则被以“强迫交易罪”判一年半缓刑两年。

原《百姓》杂志总编,现《农产品市场周刊》总编黄良天周四接受本台专访谈对案件的看法:“每年报社有创收任务、发行任务,不光是假记者真记者都有的,这个过程中也是一种职务行为,为了完成报社交给的任务而已。这跟勒索还不是一回事。在没有新闻法规范情况下,很多事情就是靠批示来规范,又一种运动式来推动一些事情的解决,也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且整个办案过程中肯定又多方请示。现在在我们大陆说的独立办案我想也很难做到,包括口径什么肯定有官方党委方面的指定。”

据悉当天瞒报甚至收钱的另外一些媒体没有受到公开处分,包括中央级媒体:“肯定有选择性,我掌握一些是有选择性,像农民日报这上不上下不下的,整这个最好了,其他的会牵涉更多方方面面,我向当局也不想牵涉更多。(记者:当时还有什么比较大的媒体?)不方便说。 ”

而根据此前一月份河北省政府通报对蔚县矿难案查处情况,而直接执行向媒体行贿以封口的蔚县原宣传部长余德洪、副部长、新闻科副科长等人只是纪律处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这种现象黄良天说:“肯定不公平啊,实际上宣传部走过来就是想用这种方式把这个事情掩盖下去,媒体记者只不过顺水推舟。 ”

根据河北省政府相关通报,共有48名事故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有7名处级干部,17名科级以下干部,多以“滥用职权”、“受贿”等罪判刑,包括蔚县原县委书记李宏兴13年,原县长祁建华14年,原副县长王凤忠被判13 年。

黄良天认为没有受舆论监督权保障的自由媒体市场,诸如矿难封口的情况不会停息:“每一次矿难背后都有腐败,腐败都想掩盖,掩盖肯定就是这些贪官去掩盖的,投其所好。虽然有规定记者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是中国现在这种报刊管理体制,一部分非时政类的改称企业化的,政府不拨款但是对宣传口径控制得很紧的,你也不能随心所欲做成合格文化产品供给大众,这些人要生存,只能采取这种方法。记者在中国大陆地位不是很高,更重要是我党政策的宣传员,和维护和谐局面的吹鼓手,包括这次山西矿难也阻挠记者采访,允许采访的也是有选择性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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