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菲认接受王益赃款 媒批央视反应“迟钝”

【新唐人2010年4月1日讯】卷入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的中央电视台知名女主持人刘芳菲,30日以证人身份,为庭审提供书面证词,承认王益用收受港商的二百万元贿款为她偿还房贷,并称二人当时是恋人,但在案发前已分手。

王益涉嫌受贿一千一百多万元案30日在北京开审。据《法制晚报》报道,根据行贿的港商李涛的证词,央视女主持刘芳菲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王益让李涛给刘二百万元用于还贷。后来王益被调查时,王让刘把钱还给李涛并付了利息。

刘芳菲亲自为案件提供了书面证词,承认王益曾收受李涛的贿款,为她偿还房贷。证词还显示,王益离婚后,与刘芳菲建立恋爱关系,两人感情甚笃,一度谈婚论嫁,后因王益家人反对,导致两人无法成婚。王益案发前两年左右,二人分手。

刘芳菲虽然月收入只有约两万元,但生活十分奢华,开名车,住豪宅,拥有多个LV等名贵手包。对于网上早前传她卷入王益案,她曾发表声明称“从未涉及任何不道德的情感瓜葛”。

刘芳菲是央视当红主持人,在王益受贿案庭审时被牵出来,自然引起轰动。所以,这条丑闻对央视的名声、对刘芳菲本人名誉的“杀伤力”很大。各大媒体刊登这条消息时,语气都比较肯定,唯有新华社在报道“涉案”的两位明星名字时,都在名字后加了括号,内有一个字:音。新华社含糊其辞的报道被指是一种耍滑头办法,防止万一案子办不下来,被刘、赵两人反诉讼侵犯“名誉权”。

东方网指出,作为平时对敏感事件反应很快的央视,这一次却反应“迟钝”,央视的新闻、法制类节目如“1加1”、中国法治报道等都不吭一声,就连央视高层或刘芳菲所在部门,也都不置一词,集体“失声”,这太不负责任,也凸显央视的尴尬。

而在此前影星章子怡“诈捐门”事件却成为央视专题,一天登三个节目,央视新闻频道分别在《东方时空》《新闻1+1》、《24小时》炮轰章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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