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在前妻脸上刻淫字遭判刑

【新唐人2009年8月7日讯】(中央社台北7日电)上海孙姓男子因怀疑前妻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染导致离婚,竟用美工刀在前妻脸颊刻了一个“淫”字,结果被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6个月,缓刑1年。

香港中通社引述上海“新民晚报”说,现年37岁的孙某案发前担任货运驾驶,2008年秋天,孙妻以“感情不和”为由要求离婚。同年11月,双方协议离婚。

据报导,离婚后的孙某对前妻耿耿于怀,总怀疑前妻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已与他人有染,因此蓄意实施报复。

报导说,2008年12月25日清晨,孙某侵入前妻住所,先用绳子捆绑她,再用胡萝卜堵她的嘴,最后用美工刀片在前妻左脸颊活活刻出一个“淫”字,又用墨汁加以涂染。之后,孙某自行报警投案。

法院认为,孙某属于自首,在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中也赔偿了受害者医疗费、整容费等总计人民币9万多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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