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校园霸凌 女学生交十万人民币保护费

(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电)中国广西南宁市某高中女生小雨(化名)为避免被欺负,连续一年多送钱、送礼物给同班女生,并交“保护费”给男同学,累计约花费人民币十万元(约合新台币四十五万元)。不过,由于这名女学生仍然不断受欺负,现在已经不敢到学校上课。

“重庆晚报”引述小雨说,高二下学期开始,她班上的古姓、郑姓、黄姓和兰姓女学生就常要求她买各种物品,否则就要班上同学不理她。

报导说,小雨很怕被同学孤立、欺负,只好答应她们的要求;每天早上到学校时,小雨都要依照四个女学生的要求送早餐,还经常送钱、买礼物给这些女学生。

  在小雨提供的清单里,写着她陪这些女学生逛街买的各种物品,包括一千八百元的手机、一千八百元的名牌服饰、六千八百元的相机等。

清单显示,小雨还送给古某现金三千五百元、郑某五千元、黄某五千七百元、兰某六千元,物品和现金合计为七万两千三百三十三元。

  另外,同班的陆姓、赖姓、李姓和王姓男学生跟小雨说,如果不交钱,他们会让小雨“在学校哪里都不好过”。于是,小雨每个月给陆某“保护费”一千六百元、赖某一千四百元、李某一千元、王某五百元。

  不过,小雨为寻求保护花费的钜资并没有为她带来安全。小雨高一下学期某天晚上,母亲接她放学,在校门口附近等公车时,两个穿校服的男生冲上来,当着小雨母亲面前打小雨两个耳光后,转身就跑。

高二会考时,小雨在考场外被几个穿校服的男生打倒在地。

  报导说,因为担心挨打,小雨高三开学后不久就再也不去学校。她说,因为自己已经没有多余的钱买东西和交“保护费”给那些学生了。

  对此,小雨就读中学的陈姓副校长表示,校方一直不知道小雨被收“保护费”,直到高考前,小雨家长向学生追讨小雨送出去的钱财,经派出所通知,校方才得知此事。如果此事学校有责任,校方愿意承担。

  小雨的母亲说,她已经聘请律师,打算透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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