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人行道车道举广告牌 北市将取缔告发

(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二十五日电)台北市政府取缔游动广告车已见成效,不过,台北街头也出现不少民众在路边或车道、斑马线大举广告牌的画面,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队表示,若手执广告牌的民众在交通岛、车道散发传单、或在人行道妨碍行人交通,员警仍应依规定开单告发。

郝龙斌也针对部分游动广告车业者变相转为以“民众举牌”方式大打广告,责成副秘书长陈永仁举行跨局处会议,纳入警察、交通、都发、环保等局处,研拟解决方案。

交大大队长陈铭政表示,台北市街头出现民众在道路或红砖道持广告牌的情形愈来愈多,由于员警针对第一次违法情形予以劝导,民众多能配合离去,因此不予开单,取缔件数不多,未来若有妨碍交通情事,员警仍应开单告发。

交大执法组长陈少旭表示,民众若在交通岛或车道散发宣传单或宣传品,员警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八十三条取缔,处行为人或雇主新台币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并责令撤除;若持广告牌站在红砖道妨碍交通,则适用同法第七十八条第四款,裁罚三百元。9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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