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不禁止淇立尔结合大扬有线电视 

(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二十三日电)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经委员会议决议,通过淇立尔投资公司拟收购大扬有线电视公司逾三分之一股份的结合案,依公平交易法规定,不禁止其结合。

公平会表示,淇立尔与大扬有线电视分别经营一般投资业与有线电视系统服务业,淇立尔拟向大扬有线电视的股东,收购大扬89.045% 股权,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控制大扬有线电视的人事任免及业务经营。
公平会表示,由于淇立尔将持有大扬有线电视超过三分之一股权,属公平交易法规定的结合型态,加上大扬有线电视为“嘉义县朴子区”有线电视系统经营区的独家经营者,市场占有率百分之百,达申报门槛,依法需向公平会提出结合申报。
公平会表示,本案属多角化结合型态,对于市场结构与竞争程度无实质减损,因此依公平交易法规定,不禁止淇立尔与大扬有线电视结合,自今天起可进行结合。9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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