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建署:乡村住宅修缮或兴建补贴开始申请

(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十九日电)内政部营建署表示,为改善乡村景观及居住环境,“乡村地区住宅修缮、兴建补贴或设计、修缮协助计划”起跑,97年度预定办理修缮住宅补贴8500户、兴建住宅补贴1200户,修缮及兴建住宅费用补贴最高分别为新台币6万元、20万元,民众可在4月30日前申请。 营建署指出,针对都市计划范围外地区,推动“乡村地区住宅修缮、兴建补贴或设计、修缮协助计划”,对于符合补贴条件者,提供住宅修缮、兴建贷款“利息”或“费用”补贴。

97年度预定办理修缮住宅补贴8500户、兴建住宅补贴1200户,适用乡村地区住宅补贴的县市计有台北县、宜兰县、桃园县、新竹县、金门县等19个县市。 营建署说明,据这项计划,补贴方式共分为修缮住宅贷款利息补贴、兴建住宅贷款利息补贴;修缮住宅费用补贴及兴建住宅费用补贴等。

申请修缮或兴建住宅贷款“利息”补贴者,经地方县市政府审查合格后,优惠贷款额度修缮住宅最高为80万元,兴建住宅最高为220万元。 在住宅修缮或兴建“费用”补贴方面,需自行修缮或兴建住宅完成后方由地方政府拨款,修缮住宅费用补贴最高为6万元,兴建住宅费用补贴最高为20万元。

不过,营建署强调,乡村地区住宅修缮及兴建补贴均采评点制,以经济、社会弱势者优先,依据申请人家庭年所得、家庭成员人数、申请人年龄、申请人生育子女数、不动产持有情况、家庭成员具备弱势资格状况、是否曾接受政府住宅补贴等条件,决定补贴先后顺序。 民众可在4月30日前,向所在地县市政府申请,但须注意的是,相关预算目前正在立法院审议中,若未获通过,则不核拨经费。9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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