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联合国应进一步制裁伊朗

【新唐人】(中央社记者杨一峰特拉维夫四日专电)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三日以十四票赞成、一票弃权,通过伊朗问题第四个决议(第一八零三号),将对进出伊朗的货柜进行检查,以免其中夹带敏感双用途物资,同时加强对伊朗财政机关监控,限制特定人士旅行等。但以色列认为这些制裁并不足够。 “耶路撒冷邮报”今天表示,以方对联合国的制裁方案,尤其是在限制特定公司与人员到伊朗的旅行限制,感到不够。

根据三日通过决议内容,扩大了旅行限制和冻结资产对象名单,禁运敏感双用途物资,呼吁各国对伊朗金融活动保持警觉,依法有条件在机场及港口检查伊朗空运公司及伊斯兰航运公司的货物等。 第一八零三号决议也规定,如果伊朗采取积极步骤执行安理会历次决议及原子能总署的要求,安理会将暂停所有的制裁行动。

以色列外交部长李夫尼表示,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对伊朗采取更进一步制裁,是可以赞扬的,因为国际社会了解伊朗发展核子能力的危险。但他也指出,这项决议仍需加强,才能制止伊朗发展核子能力。 以色列官方消息指出,得到大多数国家同意的制裁案,明显是经过折衷,所以效力就不会太大,而昨天通过的制裁方案,明显地是太柔软了一些。但至少表明,国际社会不信任伊朗发展核子是为了和平用途。

  这是安理会针对伊朗核问题通过的第四个决议,前三个分别是第一六九六号、一七三七号、一七四七号决议。9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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