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抢手机被判刑11年引发争议

【新唐人】(中央社台北四日电)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的一位林姓“打工仔”拿菜刀吓唬邻居,抢走一支人民币约两百元的手机。当地法院日前以涉嫌抢劫罪对林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重刑,并罚金一千元,引发当地民众争议。  香港“中通社”今天报导,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十九岁的林某在他租处附近,发现有一家房门没有关紧,钥匙还挂在门上。

  出于好意,林某就敲门提醒主人,在征得正在睡觉女主人的意见后,把钥匙放在她的梳妆台上,但林某发现梳妆台上有一支手机,顿生恶念。 开时,林某离开时并没有把门锁上,回家后随即持菜刀往这名女子屋里冲去,逼迫她交出手机得逞。二十分钟后,林某以两百元卖掉手机。

  公安人员很快抓到林某,当场从他身上查获盗卖手机的赃款,并在他住处找到全部的作案工具。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提起公诉。

  金水区人民法院表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入户劫取他人财物,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遂依法对林某做出上述的判决。  一位郑州民众张先生说,“抢劫价值约二百元就遭判刑十一年?”,他对于这起看似不起眼案件换来十多年的牢灾表示质疑。

  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一位负责人表示,被告人林某主观上是直接故意,而且是违法携带凶器入户,应当按抢劫罪定罪处刑。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中国法律相关规定,法院对他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是正确的。9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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