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首宗立委贿选案判刑 村长被判3年6月

【新唐人】(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三日电)嘉义县水上乡宽士村长赖俊安今年一月,向邻居萧素妙买票,交代要支持立委候选人翁重钧,嘉义地方法院审结,法官以赖俊安供词反复不一,加上邻居侦讯坦承收贿,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萧素妙判刑两个月,缓刑两年,成为嘉义地区首宗立委贿选案判刑。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四十九岁的赖俊安为水上乡宽士村长,为候选人翁重钧支持者,为使不知情的翁重钧顺利当选,今年一月二日,涉嫌以一票一千五百元的代价,向邻居萧素妙行贿,交付六千元,并交代要支持翁重钧。

  检警据报,一月三日早上前往赖俊安及萧素妙住处搜索,赖嫌严词否认贿选,萧妇则坦承有贿选情事。嘉义地检署依违反选罢法起诉。  法官指出,审理期间,被告赖俊安供词反复不一,他虽坦承交付六千元予邻居萧素妙,但一下子说是萧妇在他竞选村长时帮忙,六千元是答谢她,后又说是过年到了,钱是要给萧妇母亲好过年,一切与选举无关。

  不过,法官认为适逢立委选举,时机敏感,且竞选村长是两年前的事,答谢说词不符,加上,萧妇于侦查期间已坦承收买票钱。  嘉义地方法院日前审结,被告赖俊安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褫夺公权六年;被告萧素妙判处有期徒刑两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一千元折算一日,缓刑两年,褫夺公权一年。9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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