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高院驳回拥有少量大麻合法性的上诉

【新唐人】拥有少量大麻合法性的提议曾同时受到加拿大新旧总理的关注,但由于加内阁换届而被搁浅,近日被重新提上了议程。下面请看来自渥太华的报道。

12月23日,加拿大最高法院对少量拥有大麻者的上诉进行了裁定,维持现有法令对其实施刑事惩罚。

最高法院发言人说:首先,加拿大现行法律占了上风,也就是说,大麻是一种非法毒品,从这里开始,政府如果要修改法律,由他们自己决定。如果他们能提出强有利的议案,我们可能会支持。

此上诉涉及到三位上诉人:毛摩莱文(David Malmo-Levine),在温哥华东部帮助经营一个降低大麻使用伤害的俱乐部,当地警察于1996年12月,在其俱乐部中抓获超过300多克的大麻,从而指控毛摩莱弯犯有持有大麻和贩卖罪。Christopher Clay,由于在安大略省出售大麻种子和秧苗而遭到起诉, Victor Eugene Caine,则由于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一个停车场吸食大麻并拥有0.5克大麻而被捕。

这一案件由于新任总理保罗-马丁对现有关于大麻法令的不同意见而引起广泛关注。本案焦点不在于大麻的贩卖问题,贩卖大麻肯定会遭刑事处罚。关键是拥有少量大麻是否也属刑事犯罪。支持者争议对拥有大麻者的数量应该在实施惩罚上区别对待。

马丁说他的政府将在新年国会工作开始后再次提出立法通过少量大麻拥有者的合法化议案。他觉得应该对罚款条例加以审核,必须对数量的规定认真审核,同时必须投入更多努力对那些种植和贩卖大麻的人加以惩罚。他认为一个年轻人不应该仅仅因为一次被抓住拥有少量大麻,从而一生都要背上一个犯罪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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