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与人权斗士分享荣誉

【新唐人】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伊朗律师艾巴迪表示,和平奖属于所有为自由、民主和人权奋斗的人们。

伊朗1979年伊斯兰教革命前的第一位女法官希芮恩-艾巴迪(Shirin Ebadi)星期五(10月10日)表示,诺贝尔和平奖加强了她在伊朗促进人权的努力。

艾巴迪在诺贝尔和平奖宣布后数小时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今天是我生命中非常伟大的一天,因为我知道了我的一生所选择的道路,是正确的道路。”

现年56岁的艾巴迪,为广泛的政治活跃人士作辩护律师,她承办别人不敢碰的案子,赢得为人所不敢为的声名,一起和她为人权奋斗的人们分享了她的荣誉。

艾巴迪说:“这个奖不仅仅属于我,它也属于所有为民主奋斗的人,所有为自由奋斗的人,所有的人权斗士,以及所有希望伊朗有更好自由前途的人们。”

自从伊朗革命以来,身为律师、作家和德黑兰大学兼任讲师的艾巴迪,花了大部分时间,为伊朗的妇女和儿童谋求更多的权利。

艾巴迪说: “这个奖也对妇女权利具有很大的意义,全世界的妇女必须有更好的地位,特别是在伊朗。”

作为诺贝尔和平得奖的得主,艾巴迪呼吁结束全球的武装冲突。

她为和平主义奋斗付出了代价。2000年,她被指控传播伊斯兰教保安组织一名成员的政治爆炸性录像带,此人承认和伊朗保守派政治人士有关连。

那次事件,使艾巴迪被关进了拘押数十名政治异议分子的德黑兰艾维恩(Evin)监狱。她还被禁止执业律师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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