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原告律师提交意见书

【新唐人】针对北伊州联邦法院法官9月12日对法轮共提起控诉江泽民的裁决,9月29日,法轮功原告律师TERRY MARSH委托当地律师和法轮功原告依照法律程序提交了意见书,并由法院正式签收。

法轮功原告代表于9月29日下午4点,将6份材料递交到北伊州联邦法院。这些材料包括了原诉讼书的修改案及补充材料,材料中给出了更多的证据。

据芝加哥地区法轮功学员程丹博士介绍说,这仅仅是第一步,“这份材料中我们新增加了许多证据,主要是两方面,对江泽民他所犯下的罪行,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是超越他职权范围之外的一个个人意志的行为,他所犯下的罪行是不应该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的;还有一部分关于610,它们在伊利诺伊州以及在整个美国有大量的犯罪行为,那么这些行为也会作为证据说明为什么在这个地方我们能够起诉610,为什么在整个地方有法律的管辖权,这个案子现在还只是第一步。”

另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消息,原告律师TERRY MARSH表示99年6月江泽民给各级党政机构发了通知,要求他们配合镇压法轮功。TERRY MARSH并指出: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决定是违背当时政治局其它成员的意见的。在这场迫害中,他大量敛财占为己有,并通过这场迫害排除政治异己,稳定自己的权力,是超越了个人的权限范围,违背正常的行政程序的个人行为。

新唐人记者杨晓玫芝加哥采访报道。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