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未就大屠杀诉讼做出应诉 

【新唐人】根据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2002年10月份访问芝加哥期间接到的法律传票,上星期三是江对一宗大屠杀诉讼应诉期限的最后一日,江泽民未就大屠杀诉讼做出应诉。

诉讼于2002年10月18日提起,于10月22日在被告江于芝加哥逗留期间完成了送达。几名原告在伊利诺州的美国地区法院以大屠杀、酷刑和剥夺良知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起诉江泽民及他于1999年6月设立的、在全中国执行镇压法轮功学员的“610”办公室。

据传票﹐被告江泽民30天做出回应,但他没有这样做。去年12月21日﹐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没有回应一起类似的屠杀诉讼﹐被纽约的美国联邦法院法官“缺席审判”﹐判决有罪。据报道﹐一千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江泽民三年多的镇压中死亡。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