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 中共活摘人體器官是普遍現象

很多人質疑,中共是否活摘人體器官?我可以作證。因為我在看守所被關押時,曾經遇到過不止一個等待二審、即將被槍決的囚徒。他們一般都是器官活摘的對象。

記得有個人姓郭,當時還是我們號子的號長。警察一般喜歡讓死刑犯當號長,因為可以通過這種人強迫其他囚徒日夜幹活,給警察多掙錢。

有天他回來告訴我們:管號警察引誘他簽署志願捐獻身體器官的文件,答應給一些好處,也就是多幾包香菸,以及多一點剩菜,當然還要號房的囚徒們付帳。

他害怕器官被摘,先是拒絕了。但是管號警察嚴厲地告訴他:別給臉不要臉!你簽了字,多少還能得點好處;你不簽字,到時候還不是一樣先取你器官再槍斃你!

管號警察隨後告訴他,不要不聽話,讓他為難。這是上級部署的政治任務,必須服從。迫於無奈,姓郭的最後只好答應。此後他經常魂不守舍,害怕睡覺,害怕身體器官被活摘,但是卻毫無辦法。幸而沒幾天他就被執行了。

一個曾經在看守所院子裡當過二勞改的人(就是在看守所服刑的囚徒)曾經跟我們敘述過活摘人體器官的過程。

早晨把待處決囚徒拉出號房後,先用繩子捆起來,然後注射麻醉藥,昏迷後抬到外面的武警醫療室,就剝掉衣服,活摘他的身體器官。然後縫上傷口,套上衣服,捆起來還給武警,再拉倒附近郊外沒有人的地方槍決。

共產黨員都是唯利是圖的傢伙,沒有什麼事干不出來。活摘人體器官,對他們而言,只是小事一樁。

人體器官是暴利產業,所以共產黨員趨之若鶩。

我曾經被中共多次關押,印象最深的是近年來,看守所經常無端給嫌疑人體檢抽血。一位資深囚徒曾經告訴我,現在頻繁抽血化驗的目的很可怕,是為高幹尋找配型的器官,如果各方面都合適,那就增加罪名判處這個人死刑,取走他的器官。我雖然半信半疑,但還是不寒而慄。

因為我知道共產黨法官都習慣於給人枉法判罪,凡是有人情的、送錢的,就網開一面,大事變小、小事變了;而對沒有錢沒有人說情的,就窮凶極惡。但是以前我真沒想到,他們現在已經發展到這麼惡毒的階段。

但是後來我特別留意這個問題,才發現,一些的確不應該被判處死刑的人,因為年輕力壯,居然被判處死刑;而一些應該被判處死刑的人,居然只判死緩。看來背後充滿了交易。

最近兩次監獄經歷,才使我認識到,原來死刑案件,居然有一半都是冤假錯案。因為一方面,中共刑警是世界上最愚蠢無能的;另一方面,中共又要求命案必破。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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