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批周薄徐令後 福建原省長落馬現判囚16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7月28日訊】中共福建省委原省長蘇樹林受賄案26日開審,蘇被判囚16年。3年前蘇樹林落馬的前50天,還在媒體刊文批評周永康、薄熙來等人都帶有家族式腐敗的特徵。據港媒披露,在中紀委宣布對蘇審查時,蘇三次將簽字筆掉落在地,人也癱倒在地。

上海市二中院一審26日公開宣判中共福建省委原副書記、原省長蘇樹林受賄、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案,對被告人蘇樹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以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對蘇樹林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陸媒宣稱,鑒於蘇樹林案的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於5月11日已經在上海市第二中院做出了不公開開庭審理。

蘇樹林被指控,1997年至2013年間,利用手中職權,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約3622萬元。法院稱,蘇樹林到案後,主動供出院方還未能掌握到的大部分受賄細節等,從而獲得院方的輕判。

2015年10月7日,蘇樹林被調查,成為中共十八大後首個落馬的在任省長。從蘇樹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到此次判決,蘇案歷時超過兩年半。

蘇樹林在石油系統工作了20餘年。從石油系統的實習員一路做到了中石油副總經理。2006年調任遼寧省委常委、組織部長,隨後又升任中石化總經理。2011年調任福建擔任福建省省長。

2013年周永康案發後,當局開始清洗「石油幫」人馬,原國資委主任、中石油董事長蔣潔敏、前中石化總經理王天普、前中石油總經理廖永遠,以及中石油原總經理王永春先後被查。

據陸媒報導,蘇樹林曾被稱為石油系統「東西二虎」中的「東北虎」。「西北虎」是指已落馬的中石油原總經理廖永遠。

報導說,蘇樹林在中石化任職期間,主要有兩大方面的問題:通過海外的中石化項目搞利益輸送,蘇樹林通過神秘商人徐京華在安哥拉收購油田,其中一些油田虛報產量,收購之時就成虧損之日;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屬插手中石化工程項目牟利,主要集中在中石化海南洋浦成品油保稅庫項目上。

蘇樹林在中石化任職時到香港,僅吃飯就花去數十萬元。其妻子每次去香港消費都是中石化香港公司買單。

然而在2015年10月,中紀委通報蘇樹林接受組織調查前50天,他還在媒體發表署名文章談反腐,批評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令計劃、蘇榮等人的落馬,都帶有「全家腐」甚至是家族式腐敗的特徵。

尤其是批評徐才厚對家人管教不嚴,甚至縱容袒護,致使妻子頤指氣使、貪慾膨脹,女兒嬌生慣養、生活奢侈,兩名秘書也利用他的影響給人辦事、收受賄賂,最終身敗名裂。這些教訓沉痛而深刻。

蘇樹林落馬後,在2017年9月7日播出的反腐專題片《巡視利劍》第一集《利劍高懸》中,蘇樹林在鏡頭前現身說法,曾幾次哽咽。

他說:「我就讓我弟弟去幫民營企業辦事,我給他站台,幫他打招呼,然後讓他前面去跑,讓他代我收受好處。是我讓他去做的,我害了他。」

蘇樹林還說,「其實我媽對我要求挺嚴的。1994年,我剛當廠長的時候,她就跟我說,她說你當官了,要干干淨淨、清清白白,掙多少就吃多少,只吃槽子裡的,不吃槽子外的。」回憶起母親當年的囑咐,蘇樹林悔恨不已。

據介紹,除了通過項目牟利,平時蘇樹林還把國有的石油企業,當作可以隨意取用的私人銀行。下屬企業為他定製高級服裝、出資購物達數百萬元,他都安心接受;私人的各種花銷也都在中石化報銷,即便到福建任職後依然如此。

時任中央第六巡視組正局級巡視專員、聯絡員的王海峰介紹,蘇樹林當時還利用到北京開會的機會,找人密謀,銷毀貪腐證據。最後蘇樹林還是在北京被抓。

港媒曾披露,中紀委宣布對蘇樹林審查時,蘇兩次將簽字筆掉落在地,第三次剛簽好名,人突然癱倒在地,後被特警扶著送往省軍區醫院救治。

他首次被提審時坦認:「這兩年來度日如年,常發夢夢見自己下場,帶手銬,上法庭,坐監房,被押上刑場。」他天天心驚膽戰,曾想開燃氣自殺、開槍自殺、跳海自殺,但因怕死而遲疑不決,長期靠藥物安眠、鎮靜。

蘇樹林長期在石油系統任職,與周永康、蔣潔敏有着諸多交集。周永康案發後「石油幫」全線坍塌。蘇樹林在大慶油田任職期間,還因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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