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 律師:根本無罪

【新唐人2018年07月23日訊】天津法輪功學員耿冬吳殿中、李明君、王蓮蓉,日前被天津市西青區法院非法判刑。辯護律師表示,判決不公,法輪功學員根本無罪。

天津法輪功學員耿冬的辯護律師梁曉軍7月23號告訴新唐人,他上週收到法院的判決書。

耿冬的辯護律師梁曉軍:「每個人四年,我認為是不公平的,我認為耿冬是無罪的。」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報導,天津市西青區法院在6月22號對這4名法輪功學員進行第二次非法庭審,過程中,公檢法有許多違法行為。公訴人宣讀的四名法輪功學員在派出所做的多次筆錄,都有偽造部分。

這四名法輪功學員自我辯護環節中都表示,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出現矛盾找自己哪裡做的不對,以前多病的身體因修煉而變得健康,這樣的人怎麼會危害社會,危害他人?又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

耿冬岳母趙玉琴:「它不講理,它根本就不講法律,它無視法律,它頭一次開庭,它臨時換法官、臨時換檢查官,結果又沒開成。第二次又在這兒開庭,當時也沒宣布,七二零以前告訴家屬了。」

耿冬岳母趙玉琴23號對新唐人表示,4名法輪功學員都認為判決無理,目前都準備上訴。

流亡美國的天津法輪功趙惠子,則在7月19號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行的「停止迫害法輪功」集會上,呼籲外界關注這四名法輪功學員的情況,營救他們出獄。

據報導,耿冬、吳殿中、李明君、王蓮蓉是在2016年12月7號天津國保和各區派出所警察統一行動中被非法抓捕的,同一時間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共28人。

新唐人記者常春、元真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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