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央行權力之手越伸越長,與銀保監會,證監會激烈爭奪金融機構微觀監管權

新唐人網站收到大陸民眾投書,現在刊登全文如下:

近期,有大陸銀保監會發展改革部人士透露,大陸央行正在起草製定「關於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

根據「指導意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由人民銀行牽頭認定,並具體規定了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評估標準,評估流程。此項權力之前分散在原銀監會,原保監會以及證監會。評估標準中的一級指標由人民銀行製定,二級指標由人民銀行和兩會共同製定。一行兩會將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提出附加資本要求。

「指導意見」最重要的第八條,要求至少50家銀,證,保公司參評,並且所有參評機構的資產合計不低於行業總資產的80%。數量的上限,這意味着人民銀行有權將任何參評機構認定為系統重要性機構。如果「指導意見」真正實施,留給銀保監會,證監會的具備一定規模的監管對象將所剩無幾,權力極大縮水。因此,該文件的實質並不是關於「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而是人民銀行直接搶奪銀保監會和證監會的微觀監管權力,進而將兩會強行置於自己麾下。

根據「指導意見」,人民銀行不僅有權要求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報送數據及信息,還可以直接對金融機構開展現場檢查,約談高管,要求公司調整業務,甚至對公司進行拆分。此外,人民銀行還有權責成兩會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實施特定監管措施,若兩會不落實,設在人行的金融委辦公室還將對兩會官員進行監管問責。上述這些權力不僅極大強化了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職能,更直接插手微觀監管領域,躍然凌駕於兩會之上。由於目前正在進行重大風險處置的安邦集團,明天系公司等各事項均極為敏感,人民銀行此時作為半路殺出的程咬金,引發銀保監會及證監會官員極大不滿。

「指導意見」第二十九條和第三十條,提到風險處置中的道德風險因素,要求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在發生重大風險時,首先應使用自有資金開展自救,仍不能化解風險的,再由行業保障基金提供支持,並且,決定是否動用保障基金的權力在人民銀行而非兩會。發改部人士指出,人民銀行部分領導對銀保監會一次性使用52%的保險基金支援安邦1家公司甚為不滿,的英文認為以黃洪副主席為首原的部分保監會監管官員,不惜一切代價在風險處置中排除其他金融監管勢力,「搶C位」,搏聖心。保險保障基金由全行業所有保險公司共同繳納,其首要的法定職責是在任一保險公司破產時救助保單持有人。從目前保險行業的風險形勢來看,至少有40%的公司流動性十分緊張,處於危機邊緣,保單持有人逾3000萬人。銀保監會將一半以上的保障基金傾注於1家公司 ,分明是棄大多數保單持有人於不顧。

另一方面,在兩會官員眼中,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實施得一團糟,匯市釀災,債市爆雷,只會不停放水,現在竟然還將權力之手伸向佔整個金融業總資產80%的機構,要求由自己直接開展微觀監管,簡直是恬不知恥。

最後,該人士還透露另外一條消息:銀保監會法規部人員不會劃歸人行,而發展改革部將極有可能劃歸人行。

(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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