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子冤獄25年 索賠1667萬元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5月24日訊】近日,中國大陸又現一例蒙冤入獄多年男子要求賠償案件。5月23日下午,蒙冤25年獲無罪的劉忠林向大陸吉林省高院遞交賠償申請書,索賠人民幣1,667萬餘元,並要求賠償方遼源中院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據陸媒報導,現年50歲的劉忠林,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1990年10月28日被採取強制措施,1994年8月4日被遼源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6年1月22日,劉忠林刑滿釋放,2018年4月20日被吉林省高院改判無罪。

據悉,吉林省高院於2012年3月決定再審劉忠林案,到2018年4月作出改判,因再審歷經6年之久,該案又被稱為「馬拉松式再審案件」。

報導表示,據律師計算,劉忠林失去人身自由9,218天,因此要求支付侵犯人身自由國家賠償金787萬餘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800萬元。

劉忠林的賠償訴求分別包括: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為賠償請求人恢復名譽,以消除錯誤判決造成的負面影響;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申冤費用支出;賠償後期治療費。

據報導,中共司法冤案頻出,有很多冤案被掩蓋,也有的獲賠償。而冤案後面隱藏著什麼樣的黑幕以及秘密,令外界猜測。

例如,新疆「周遠案」於2018年1月獲平反,新疆高院向周遠賠償1914918.72元。

1997年5月16日,新疆伊寧市第三中學女生宿舍發生侵害女性的惡性事件。次日,27歲的周遠被警方從家中帶走。1998年8月,周遠被以故意傷害罪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17年11月30日,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改判周遠無罪。

另外,內蒙的呼格吉勒圖案和聶樹斌案也曾是被外界關注的重大冤案。1996年4月9日,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青年呼格吉勒圖發現一具遇害女屍並報案,但卻遭刑訊逼供,最後被法院判處死刑槍決,年僅18歲。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

聶樹斌案在沉冤21年後於2016年12月獲得昭雪,所有參與製造這件冤案者的名單也被披露。

聶樹斌案律師陳光武曾在其博客中發表文章指出,聶樹斌案在省高院,從立案、提審、作出二審判決、下達死刑執行令到執行死刑,僅僅用了7天的時間。如此快速殺人的背後,坊間傳聞是因為「有省領導批示快殺」。這個做批示的高官許某某,以及後來不擇手段阻止此案平反的前河北政法委書記張越,「於情於理於法都該以濫用職權追責」。

評論認為,被糾正的冤案只是冰山一角,對法輪功的長期迫害哪有什麼公平公正之說?

中國資深法學專家趙遠明曾稱,中國遍地冤案,法院平反的冤案只是冰山一角,僅僅對法輪功的迫害,冤案何止百萬、千萬宗。

中國資深法學專家趙遠明表示:「江澤民當政以後,司法遭到嚴重的破壞,談不上什麼司法公正。你看江澤民鎮壓迫害的法輪功行為是根本違法的,弄死這麼多人,而且活摘器官進行販賣,實際上他犯了可以說滔天罪行,罄竹難書。」

(記者歐陽靜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