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政才為何躲過「死劫」?法院給出理由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5月08日訊】5月8日,中共重慶原市委書記孫政才受賄案一審終結,法院宣布孫被處以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前外界預測孫會被判處「死緩」,至於為何量刑為無期。法院通報顯示,因孫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而從輕處罰。

5月8日,天津市中級法院通報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孫政才被以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

孫政才在宣判後當庭表示,自己真誠地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決,不上訴,將認真接受改造。

此前的4月12日上午,法院開庭審理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對孫政才受賄一案提起的公訴。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控孫政才自2002年至2017年擔任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農業部部長、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等職務上涉及受賄人民幣1.7億餘元。

孫政才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都無異議。當庭表示,自己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真誠認罪悔罪。

次日,香港信報報導稱,孫政才被控受賄1.7億人民幣,貪腐跨度長達15年間,預料將被判死緩。

對於為何一審最終量刑仍是無期徒刑?法院通報顯示,孫政才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鑒於其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可從輕處罰。

孫政才被視為江派指定的中共接班人,最初由江澤民的妹妹江澤慧推薦給江澤民,之後,曾慶紅、賈慶林、劉淇等江派人馬對孫政才大力栽培,並在中共十八大通過各方「交易」,由江澤民立為「儲君」。

去年7月15日,孫政才被免去重慶市委書記一職,24日中紀委發消息:孫政才涉嫌嚴重違紀,對其立案審查。

同年9月,新華社發布孫政才被雙開的通告中,羅列孫政才6大罪名,包括:背棄中共黨的宗旨、喪失政治立場、踐踏中共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洩露組織秘密、搞權錢和權色交易等。

但在通告發出3小時後,新華社將「毫無」修改為「動搖」,「踐踏」弱化為「嚴重違反」。有分析認為,孫可能與以往受審的貪官一樣,在受審前已與高層達成某種協議,從而既能保全中共「面子」,又可最大程度減輕對本人的量刑。

去年9月,官方將孫政才與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同框出鏡,並定性為重大政治隱患。十九大後,官方多次點名薄、孫等人「陰謀篡黨奪權」。

今年兩會上,重慶市委書記陳敏爾在會上譴責薄熙來、孫政才是「政治生態的污染源」,要在政治上肅清他們的遺毒。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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